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和共性问题专项核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承担所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情况及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资委重大决策、重点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对区属国有企业权属公司党组织的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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