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综合研究全区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财务运行等重大信息公开制度。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有关工作。负责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行等工作。
处 长:金绍宁
副处长:代 颖
联系电话:0951-6180023
发布日期: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