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000026/2024-00008 | 生成日期 | 2024-04-30 |
发文字号 | 宁国资党发〔2024〕36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加快一流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
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党委: 《关于加快一流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弘扬一流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国资委2024年第7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 2024年4月30日
关于加快一流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提升区属企业品牌发展水平,高质量推进区属企业一流品牌建设工作,促进企业产品和服务优化升级,稳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和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创新引领,对标一流企业建设,广泛开展一流品牌创建行动,促进质量变革和质量提升,推动企业制造向企业创造转变、企业产品向企业品牌转变,形成一批质量卓越、优势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品牌、产业品牌、文化品牌、党建品牌,布局合理、竞争力强、充满活力的品牌体系基本形成,“国字号”品牌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二、培育产品和服务品牌 (一)打造提升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聚焦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主产区和宁夏枸杞、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连湖西红柿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优势,打造一批品质过硬、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精品区域公用品牌。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发展,依托科技创新、质量管理、市场营销手段,打造优质牛羊肉、奶产业、灵农猪肉、沙湖鱼头等一批产品优、信誉好、产业带动性强的绿色优质农副渔产品品牌。大力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围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打造一批新型农业服务品牌。 (二)壮大升级工业品牌。加快铸造等传统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大力实施制造业“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质量、管理协同创新,形成区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工业品牌。构建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核心的循环产业链,加快推进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动电力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壮大新能源规模。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型,在葡萄酒、牛羊肉、乳制品深加工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工业企业标杆品牌。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和原材料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提升工业产品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提高产品技术质量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做强做精服务业品牌。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价值,推动服务业结构优化、效率提升、动能转换,以服务创新促进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品牌。推进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建筑、环保、供水、供暖、文化、旅游、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培育专业性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放心安全的服务精品。面向产业数字化发展需求,围绕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慧宁粮、智慧水务等领域,培育优质数字化品牌。加快基金小镇建设,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发展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高端服务业,提升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质量竞争力。 (四)丰富企业文化品牌。加强企业宗旨、服务理念、企业精神、企业使命、核心价值导向的培育,完善规章制度、管理机制和行为规范,保持企业品牌价值长久效力,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用户黏性,保障企业基业长青。加快企业文化融合与培育,注重企业经营理念、员工文化素质和精神面貌的塑造和品牌标识、包装、环境文化的优化设计,发挥企业文化对品牌的浸润作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竞赛,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寓教于乐、融学于趣,让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增强体质、增长才干,从而有效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五)创新企业党建品牌。开展党员骨干领衔“揭榜挂帅”、集中攻关行动,通过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设立党员责任区、示范岗、突击队、服务队,组织开展比创新、比实干、比贡献活动,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在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创先争优、攻坚克难。按照“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要求,广泛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发挥特色优势,服务企业发展。锚定数字经济时代新赛道、主赛道,实施党建引领产业创新集群建设行动,探索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党建联建共建,以党组织联动带动产业和服务协同发展。 三、扩大品牌影响力 (六)塑造提升品牌形象。深入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企业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品牌营销、广告策划与品牌建设融合发展,通过科技创新、优质服务、安全生产等手段,提高产品和服务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品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培育驰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塑造良好品牌形象。开展全面精准的品牌传播,丰富用户体验和互动,获得消费者和市场普遍认可,实现品牌的时间广度和业务深度同步进化,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七)激励企业品牌消费。以质量品牌和服务品牌为重点,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注重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信誉,增强品牌就是企业的实力和信誉的象征,是企业在市场中的“金名片”意识,不断积累良好的口碑,与消费者建立稳固的信任关系,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广泛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工作,推进品牌故事“走基层、入民心”,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营造品牌消费良好氛围。 (八)引导品牌国际化。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构建研发、采购、生产、品牌建设推广、售后服务一体化体系。加强与区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合作,共建展销中心、营销渠道、服务网络和研发体系,推进企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积极参加区内外品牌展示和推广活动,构建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运营体系,提高企业品牌运营能力。 四、夯实品牌建设基础 (九)加强品牌保护。不断创新品牌,以适应市场的变化,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商标、字号、专利、知识产权等保护工作,加强对品牌的管理和维护,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防止品牌形象受损。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完善商标品牌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推动商标品牌保护、纠纷处置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构建商标品牌保护长效机制。 (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品牌人才提升计划,完善品牌人才引进和培养培训机制,提高品牌创建、运营和管理能力。广泛开展品牌人才培训,持续提升品牌规划、logo设计、广告策划、市场营销等专业能力,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品牌管理专业素质的管理人才。 五、组织保障 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新时代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品牌建设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品牌建设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适宜品牌发展的产业生态和制度环境,健全品牌发展制度体系,完善一流品牌创建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措施,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健全质量奖励制度,支持企业对质量水平先进、品牌影响力突出的组织实施奖励。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品牌建设行动,培育一批重点行业和领域精品品牌,打造全国、全区知名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发挥品牌标杆示范作用,引导区域、行业、企业开展对标提升行动,增强品牌培育和管理能力。深入开展“质量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爱护品牌、维护品牌的良好氛围。
关于弘扬一流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一流企业家精神,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际竞争力、抗风险能力,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营造一流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一)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定期沟通与包抓工作机制,加强对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基层党建的督促指导,实现帮扶企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工作人员与监管企业等管理对象清白交往的规定(试行)》,动态调整清白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与监管企业、监管对象之间有交往不搞交换、有交集不搞交易,有监管又有服务,实现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消除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束缚。分类制定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定期评估授权放权事项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放的深度。梳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厘清权责边界,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部门、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强化管的力度。优化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信息化手段固化工作流程,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办事,增强服的温度。 (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求,不断改进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实现国有企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持续激发经营主体的创新和发展活力。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有效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 (四)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持续深化宽、粗、浅、虚、懒、奢、腐、慢八个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营造尊重、关爱、支持企业家的良好氛围。着力纠治15个方面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大力精简文件,压缩会议,切实为企业减压松绑,让企业家轻装上阵,心无旁骛抓发展。开展机关处室作风评议,让企业家评价机关干部作风,着力解决缺位、错位、越位和权责脱节、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二、大力弘扬一流企业家精神 (五)增强企业家法治意识。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意识,引导企业家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强化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强化诚信意识,坚决抵制“注水造假”、欺上瞒下,逃税漏税、制假贩假,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不偷工减料、不缺斤短两、不以次充好,争做遵纪守法的社会表率。党员企业家要自觉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模范,带动行业作风和干部职工作风明显好转。 (六)引导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制度,鼓励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致力于持久经营与传承,把产品和服务做精做细,以工匠精神保证质量、效用和信誉。着力培育具有一流质量标准和品牌价值的标杆与示范企业,扶持具有优秀品牌的骨干企业做强做优,推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确保企业基业长青。着力培养技术精湛技艺高超的高技术人才,激发和保护企业家改革创新发展意识,发挥老字号的榜样作用。 (七)支持企业家追求卓越。弘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勇于变革、锐意进取的精神,支持企业家敏锐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争创一流企业、一流管理、一流产品、一流服务和一流企业文化,提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新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勇立潮头、脱颖而出,培育发展壮大更多具有市场影响力的领军企业。 (八)保持艰苦奋斗精神风貌。实施一流企业家发展计划,以争做政治上有方向、发展上有本事、责任上有担当、文化上有内涵的企业家为目标,持续深化企业家艰苦奋斗教育,引导企业家主动向标杆企业学习,坚决摒弃“小富即安”的守成心态,以再创业的激情艰苦奋斗。激励企业家自强不息、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力戒奢靡之风,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确保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奋发图强,企业经营成功时居安思危、不忘初心、谦虚谨慎。 三、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九)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家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科技创新、优化产业布局,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投身清洁能源、人工智能、生态环保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鼓励和支持企业家参与央企地方合作和闽宁对口协作,在加大产业链关键领域资源投入力度、提升产业规模实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中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发企业家致富思源的情怀,增强服务党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担当精神,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奉献爱心,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乡村振兴、应急救灾等,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关爱员工、依法纳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信访维稳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自觉做履行“三大责任”、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的表率。 (十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百名优秀企业家培育计划”,组织开展企业家发展论坛、企业家读书会、企业家活动日,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对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服务社会等有突出贡献的一流企业家,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在国资委及企业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开设专栏,拍摄制作专题宣传片,加强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讲好企业家故事,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 (十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广泛开展“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通过技能比武、能力比拼、担当作为一流企业家选树等活动,引领企业家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难以预见的市场变化、创业创新风险、突发事件、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一定的经营风险或资产损失,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尽职合规免责机制的意见》,推进容错纠错,旗帜鲜明为担当干事者撑腰壮胆,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四、工作要求 国资国企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一流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及时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为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各企业党委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优秀企业家培育具体工作方案或行动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单位,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宣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支持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政策制度,在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等方面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弘扬一流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4.《关于弘扬一流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指导意见》图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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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