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4-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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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自治区国资委党群工作部 | 解读单位 | 自治区国资委 |
《关于弘扬一流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一流企业家精神,自治区国资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弘扬一流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指导意见》,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对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也要求“加强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建设,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彰显了企业家精神在企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一流企业家精神,自治区国资委在深入研究、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制定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聚焦务实管用原则,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3个方面,细化形成12条具体措施。《意见》提出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营造一流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要增强企业家法治意识、引导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支持企业家追求卓越、保值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一流企业家精神;要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国际竞争力、抗风险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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