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000026/2024-00011 | 生成日期 | 2024-09-19 |
发文字号 | 宁国资发〔2024〕52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区属企业司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自治区属国有企业: 《关于区属企业司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国资委2024年第15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国资委 2024年9月19日
关于区属企业司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提高区属企业资金运营效率,进一步防范财务风险,全面提升财务管理精益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推动区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2〕1号),自治区国资委决定在区属企业推行司库体系建设工作。现就做好司库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区属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司库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把握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围绕创建一流财务管理体系,将司库体系建设作为促进财务管理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重构内部资金等金融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资金的集约、高效、安全管理,实现“看得见、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促进业财深度融合,推动企业管理创新与组织变革,不断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夯实培育一流企业的管理基础。区属企业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司库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底前实现银行账户的统一管理(含境外银行账户),实现境内企业银行账户和资金流动的信息动态归集和可视可控;2025年6月底前全面上线具备境内企业银行账户、资金集中、融资统筹、资金预算、资金结算、票据管理、应收款项清收、借款和融资担保等管理功能的信息系统,实现资金信息动态反映、资金业务全面监控;2025年底前充分利用司库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的数据资源,建立集团统一的数据仓库和数据集市,借助智能化信息技术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推动管理决策链、生产经营链、客户服务链更加敏捷高效,进一步增强战略决策支持深度、经营活动分析精度、财务风险管控力度,努力实现一流水平的司库管理。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金融资源有效管理 1.强化集中统一管理,实现可视可控。区属企业集团层面建立可视化的资金管控平台,实现对企业集团及各级子企业银行账户的动态监测。努力实现银行账户银企直连全覆盖,自动实时监控银行账户余额、交易明细和资金流向,及时掌握资金状况和异常变化。对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高效安全的动态账户管理体系,定期开展低效无效银行账户清理,已无明确用途的账户应在三个月内及时销户。设立集团“资金池”,实现对各级子企业的资金归集,加强子企业之间的资金余缺管理,防止资金低效配置导致存贷双高。建立集团电子结算平台,统一对外接口,规范资金结算审批标准和权限,完善前端业务发起、在线流转审批、自动核算校验的结算流程,实现业财信息共享和合规管控。开展境外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注销的统一管理,通过境外银企直联等方式,力争实现对银行账户的全球动态监控。 2.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高效管理。将银行账户、资金结算、票据管理等流程化操作类业务和资金集中、资金预算、债务融资、应收款项清收、融资担保管理等流程化运营类业务纳入司库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固化业务管理要求,规范业务操作标准和审批流程,实现操作类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部分流程化运营类业务实现线上审批,充分发挥司库管理体系的金融资源整合能力,不断提高闲置资产利用效率。探索建立集团统一的“票据池”,开展票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将票据纳入资金计划管理,实现票据信息的动态采集、可视监控和兑付预警,提高票据资源的统筹使用效率。对债务融资借款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有效控制带息负债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加强对供应商和客户债权债务等关键信息的统一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核高风险业务,审慎评估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加强对供应商和客户债权债务等关键信息的统一管理,推动子企业健全供应商和客户信用体系,严格资信审查、信用评级和准入管理,明确各等级供应商和客户预付、赊销账款的期限和比例。 3.统筹预算约束管理,实现价值创造。利用司库体系建立年度预算确定总盘、月度计划滚动调整的资金动态管控机制,有效控制资金头寸,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严控预算外项目支出,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确有需要的预算外支出要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加强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监控与考核,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通过司库管理体系建设助力管理层战略决策,增强资金的价值创造能力。不断增强和完善司库信息系统功能,全面挖掘数据价值,对资金头寸、融资成本、利率汇率等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的分析研判,及时识别风险隐患。开展关键业务和历史记录的大数据分析,总结资金收支波动的规律,优化资金预算管理;根据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结合集团各类融资需求,优化债务融资方案;充分利用业务系统数据建立从资金后端到业务前端的全流程分析模型,实现资金分析场景化、动态化和智能化,为企业重大经营投资活动提供决策支持。 (二)强化资金管理风险防控 1.严格防范资金舞弊风险。明确银行账户、资金、票据、网银、客户信用等关键要素的控制措施和控制标准,把申请、审批、执行等关键环节和管控标准、阈值等关键信息嵌入系统。严格执行出纳和会计岗位分离,银行印鉴、网银密钥等支付介质要由不同人员分别保管等规定。严格做好用户权限的审核审批,定期清理“僵尸账号”和“过期”权限,不得存在“超权限用户”。全面管控银行账户,避免资金体外循环,严禁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定期开展内控流程和要求的穿行测试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堵塞管理漏洞。 2.严格防范资金合规性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建立资金支出分级授权审批制度,严格支出范围和审批程序,对于大额资金事项要建立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支付联签制度,实现相关资料实时可追溯、可查阅。在资金支付流程中嵌入合规性预警机制,从付款金额、付款频次、付款用途、付款对象等多维度设置预警参数和控制阈值,触及预警和控制条件的要再次核实后方可支付。对大额对私支付、同一时期同一对象多次付款等异常支付进行审核和预警。做好应收应付款项到期预警提示,避免应收未收或者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款项等问题。 3.严格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加强负债率、带息负债结构、经营性现金流、债券余额比例、永续债及其他隐性债务规模等资金风险指标的监控,尤其对债务规模大、债券占比高、集中兑付压力大、生产经营困难、资金状况紧张、投资规模大的子企业要建立重点监测名单,并对企业债务到期设置预警提示,动态监测经营现金流和债务期限的匹配情况,根据资金缺口提前做好融资接续预案,防止发生流动性风险。 4.严格防范金融市场风险。加强金融投资、利率、汇率等风险管控,动态监测国内国际市场股票、债券、汇率、利率、大宗商品等重要价格参数变化情况,建立与业务相匹配的风险管理模型,定期评估对冲工具有效性,合理控制各类金融产品风险敞口,有效防范市场性风险。严格控制借款、融资担保、供应链金融等高风险业务投资,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和虚假贸易业务。 (三)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高效 1.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完善的司库管理制度体系,将司库体系建设与信创替代、国有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统筹规划,对现有的制度体系进行优化调整,既保证高起点起步,又避免重复建设和管理震荡,提升司库体系建设效率,考虑后续运维成本,依法依规自行选择数据软件公司、相关银行等司库建设实施方。明确集团总部各部门与财务公司、资金中心、财务共享中心等管理平台在司库管理中的职能边界和职责权限,通过建立总部统筹、平台实施、基层执行“三位一体”的司库管理组织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的司库管理模式,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管理机制。 2.优化规划设计。充分借鉴国内先进司库建设经验,从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硬件配置、数据结构等方面,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实现管理功能的全覆盖和应用拓展。全面整合已有资金、核算等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系统登录“入口”,加快与生产等业务信息系统兼容互通、数据共享,推动与子企业财务等信息系统联接贯通、信息穿透,实现全集团“一张网、一个库、一个池”,对内覆盖集团境内所有单位,力争覆盖境外单位,对外连通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将数据接入宁夏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打通各应用系统壁垒,确保数据流转实时准确、高效顺畅,实现全过程信息监控和全级次穿透式监管。 3.确保安全规范。持续提升司库信息安全水平,通过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建立健全司库管理的内控机制。在司库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实施和运行维护全过程中要贯彻安全保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保密规定及技术规范,做到保密工作与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加强数据资产安全管理,对数据的收集、存储、加工、使用等行为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结合数据中心和数据中台建设,建立司库信息系统数据管理机制,规范数据标准,加强数据治理,确保数据同源,打通数据壁垒,激活数据价值,为高效分析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属企业要把司库体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重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统筹协调所需各类资源。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着力抓好制度建设、流程设计、日常调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抓住重点,倒排工期,细化措施,压实责任。财务部门应当与信息化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等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组织做好规划编制、项目实施、运行维护和应用培训等工作。2024年10月底前将司库管理制度和司库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国资委。 (二)优化工作机制。区属企业要做好司库体系建设规划、建设、运营各环节工作,确保司库体系建设有序推进、过程受控、目标可达。区属企业应结合企业发展战略、行业特点、业务布局和资金管理模式,按照数字国资国企提升工程要求,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中长期规划,加强组织、流程、数据、技术、人才等要素统筹和协同创新,推动司库体系建设高标准起步、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行,确保司库建成后运行顺畅。国资委将统一组织验收工作,司库体系建设验收评价标准详见附件。 (三)强化考核评价。区属企业要建立司库体系建设考核机制,自治区国资委将根据司库体系建设标准对区属企业司库信息系统建设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加大对银行账户可视率、可归集资金集中度、带息负债综合融资成本率等资金管理关键指标的考评力度,评价结果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推动企业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各市国资委、宁东管委会国资监管机构参照执行,加强本地区国有企业司库体系建设。 附件:1.区属企业司库体系建设标准 2.区属企业司库信息系统数据标准规范(试行) 1.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区属企业司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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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