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4-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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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自治区国资委财务监督处 | 解读单位 | 自治区国资委 |
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区属企业司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
为提高区属企业资金运营效率,进一步防范财务风险,全面提升财务管理精益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推动区属企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区属企业司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作以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随着数字信息技术快速演进、金融支付手段更新迭代,以及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快,企业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管理能力现代化和国资监管数字化的新要求,区属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司库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把握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将司库体系建设作为促进财务管理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重构内部资金等金融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资金集约、高效、安全的穿透式管理。自治区国资委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2〕1号)、《关于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2〕23号),结合宁夏国资监管实际,指导区属企业坚持系统观念,明确工作目标、加强顶层设计、把握工作原则、改进管理模式,推进司库体系不断完善和持续优化,实现对资金等金融资源“看得见、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促进业财深度融合,推动企业管理创新与组织变革,不断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区属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分为三部分,包括区属国有企业司库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工作保障。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围绕创建一流财务管理体系,将司库体系建设作为促进财务管理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重构内部资金等金融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资金的集约、高效、安全管理,促进业财深度融合,推动企业管理创新与组织变革,不断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夯实培育一流企业的管理基础。2024年底前实现企业银行账户和资金流动的信息动态归集和可视可控;2025年6月底前全面上线具备境内企业银行账户、资金集中、融资统筹、资金预算、资金结算、票据管理、应收款项清收、借款和融资担保等管理功能的信息系统,实现资金信息动态反映、资金业务全面监控;2025年底前建立集团统一的数据仓库和数据集市,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推动管理决策链、生产经营链、客户服务链更加敏捷高效,进一步增强战略决策支持深度、经营活动分析精度、财务风险管控力度,努力实现一流水平的司库管理。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本部分共有3个方面。一是加强金融资源有效管理,强化集中统一管理,实现可视可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高效管理;统筹预算约束管理,实现价值创造。二是强化资金管理风险防控,严格防范资金舞弊风险、资金合规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金融市场风险。三是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高效,健全制度机制,优化规划设计,确保安全规范。 第三部分:工作保障。本部分包含3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第一责任人,重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统筹协调所需各类资源。二是优化工作机制。要做好司库体系建设规划、建设、运营各环节工作,确保司库体系建设有序推进、过程受控、目标可达。三是强化考核评价。要建立司库体系建设考核机制,自治区国资委将根据司库体系建设标准对区属企业司库信息系统建设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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