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2-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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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自治区国资委产权收益管理处 | 解读单位 |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
为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有效解决区属企业项目申报不规范、预算执行不到位以及绩效管理薄弱等问题,自治区国资委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出台背景及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二十大报告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效益,按照项目支出重点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优先安排国有资本金注入项目,加快培育发展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导向,本着“依法合规、完整科学、保障重点、坚持绩效、源头控制、推动改革”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管理的新要求和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结合我委监管企业发展现状,起草本办法。 二、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二十一条。第一章为总则,共5条,阐述了《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适用范围及编制原则、管理职责分工。第二章为预算支出的原则和范围,共3条,明确预算支出应当遵循的原则、支出方向和重点。第三章为支出项目的申报、审核及批复,共6条,明确支出项目申报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审核原则。第四章为预算执行与调整,共3条,明确支出项目预算执行与调整的要求。第五章为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共4条,明确支出项目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并结合《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责任追究事项。第六章为附则,共2条,明确了参照执行的范围和施行时间规定。《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国资委及其他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并纳入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均纳入范围,包括企业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二是明确支出方向和重点。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项目三大类,国有资本金注入方式主要用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公益性设施投资、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对外投资合作、其他资本性支出7种项目。三是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支出项目申报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审核原则,以及支出项目预算执行与调整的要求。四是强化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了国资委及有关部门对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以及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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