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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2-06-04
来源 自治区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解读单位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推动自治区属国有企业稳经济保增长助力中小企业协同发展10条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自治区国资委印发了《关于推动自治区属国有企业稳经济保增长 助力中小企业协同发展10条措施》,旨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实现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更好服务保障我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先行区发展建设。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国资委于5月19日印发了《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2〕40号)。5月29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自治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50条政策措施》(宁党办〔2022〕27号)。我委结合国务院国资委、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和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自治区属国有企业稳经济保增长 助力中小企业协同发展10条措施》,着力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稳增长,助力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发挥国有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持续加大纾困解难力度,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在落实自治区相关政策基础上,对承租国有企业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追加减免或延迟缴纳租金。及时足额支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用水、用暖、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允许在6个月内补缴欠费,欠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二)持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带动企业合作发展。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加强与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中小企业合作,吸引带动各类资本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符合国家战略、有技术优势、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发挥自治区政策性纾困基金效用,中小企业担保费率不高于1%,对经营阶段性困难中小企业,给予延期缴纳担保费支持。

(三)持续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缓解企业融资困难。采用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前拨付区属企业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资本金,支持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公益性设施投资,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费用。积极参与重大战略、谋划重大项目,力争区属国有企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不低于10%。

(四)持续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企业稳岗就业。无特殊情况不减员。积极拓展新的就业岗位,利用宁夏国资委网站、宁夏公共就业招聘网等平台集中发布全年招聘信息,招收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000名,就近吸纳农民工、城乡低保户、建档立卡户、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务工就业不少于5万名。

1.关于印发《推动自治区属国有企业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 助力中小企业协同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

2.《推动自治区属国有企业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 助力中小企业协同发展10条措施》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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