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栖塞上丨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
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宁夏农垦集团所属控股公司,公司以沙湖景区为核心,位于银川市以北42公里,石嘴山市以南20公里处。景区湿地及湖泊面积45平方公里,沙漠面积22.52平方公里,以“金沙、碧水、彩荷、翠苇、飞鸟、游鱼、远山”七大旅游资源享誉海内外,是融合江南水乡与大漠风光为一体的“塞上明珠”。先后荣获全国首批5A级景区、全国35个王牌旅游景点、中国十大魅力湿地、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水利风景区、全国首批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全国文化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等殊荣,是宁夏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和形象名片。近年来,公司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护和利用、创新和效率,深耕细作、提升质效,深入推进改革提速、产业提升、生态提色、服务提质、管理提效,通过多维度招商引资,加大深层次战略合作,实施“出湖入海”战略,积极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全生态体验目的地和运动、休闲、康养为一体的旅游目的地。 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景区营销及活动策划1人、电商运营1人、视频拍摄剪辑师1人、新媒体运营1人、电商主播1人、信息化系统维护1人,导游员5人,合计1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廉洁自律,诚实守信; 3.拥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4.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悉岗位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范围内的政策法规,善于团结协作,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6.18周岁以上,各岗位的具体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表为准,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之日(2025年9月8日);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以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为准;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条件,其截止时间自报名结束之日起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动而中断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者; (3)被开除公职者;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仍在惩戒期内者;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内者; (6)有纹身者; (7)现役军人。 (二)岗位条件 详见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通过自治区国资委官方网站、宁夏农垦集团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9月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线上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期间登录https://nxrczp.zhaopin.com/网址,进入“宁夏人才招聘平台”进行报名。为保证系统顺畅及较强兼容性建议使用谷歌或360浏览器登录(选择极速模式)。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应聘者需如实填写《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2),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材料(工作经验材料可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或年度考核表)等扫描件,工作人员会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料提交有误的,退回重新填报或修改,报名截止时间前每人有且只有一次修改机会。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直至取消岗位。 3.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对从事岗位所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满分为100分,时长为9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比例达不到要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况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笔试时应聘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3:1(每个岗位复审人数与聘用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若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资料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每个岗位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低不低于2:1比例)。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3.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五)综合考察 公司组织对入围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有不宜考察的情形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充考察和递补。 五、体检 1.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具体时间、要求、项目等另行通知。 2.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考察并递补。 六、审核、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结束后,对上述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二)经会议研究确定的拟聘用名单将统一在自治区国资委官方网站、宁夏农垦集团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通知办理入职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入职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期因取消招聘资格而出现空缺岗位的,不再递补。 七、薪酬福利 聘用的人员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宁夏沙湖股份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核发薪酬,并依法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咨询电话及时间 1.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13389510201 平台技术电话:13895302245 监督投诉电话:0952-6660253 2.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的,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应聘者对报名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3.按照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应聘人员填写近亲属在沙湖股份公司企业工作情况,并对真实性负责。 4.报名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公司对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5.招聘期间谢绝来访,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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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