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着眼“公开、解读、回应”三大版块 奋力推动政务公开提速升级——关于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思考

来源: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12.21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月中旬以中办、国办文件(中办发〔2016〕8号)下发执行。这标志着政务公开完成了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也意味着政务公开从单纯的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公开的1.0版,全面升级为“公开、解读、回应”3.0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工作。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全区上下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公开、解读、回应”衔接配套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对照国家的要求和标准,审示宁夏的底情和现状,我区还普遍存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渠道偏窄、公开内容偏少、公开质量不高和解读不够、回应不到位等问题。面对严峻的发展形势和互联网时代的施政环境,政务公开怎么抓,政策解读怎么推,社会关切怎么回应,成为亟待破解的重要命题。经过反复思考,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取得突破:

    一、紧扣“公开”主题,扩大知晓面,着力解决“能看到”的问题

    政务公开是政府直接面向社会的窗口,首先要解决“能看到”的问题,如果群众看不到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就是失败。
    (一)从公开内容上看,必须要突出“五公开”。公开是基础,内容是核心,让群众了解政府、理解政府、支持政府,离不开丰富的信息支撑。要紧盯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关键领域,把政务公开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全流程、政务服务的全过程。一是健全公开目录。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动态更新,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群众了解政务公开像扫二维码一样简单。二是核准公开范围。严格区分保密和公开的边界,审核主动公开和其他公开的类别,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并全面核查不予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三是规范办文程序。在政府信息产生的源头添加是否公开为前置条件,特别是在起草公文时,先行明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并随文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公文,不予办理或者直接退文。四是调整办会流程。把公开作为前置制度规定补充到办会流程中,提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由起草部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要提出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同时,还要尽快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制度。
    (二)从公开渠道上看,必须要突出 “四平台”。公开是基础,平台是关键,让群众方便搜寻和查阅政府信息,离不开强大的平台支撑。一是建好政府网站。网站是第一平台、第一阵地,是国家评测政府透明度指数的主要载体,其运行好坏直接影响公开成效和工作排名。要加快编制政府网站建设指引,推进全区各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明确政府网站功能定位以及相关标准和要求,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分区域、分层级、分门类对网站从开办到关停的全生命周期进行规范。要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打造以自治区政府网站为母站,自治区各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网站为子站的网站群落,提升网站集群效应。要推进政府网站与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政府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真正把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更加权威、更加及时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回应社会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二是用好微博微信。发挥微平台新渠道、新平台作用和传播速度快、范围大、投送精准优势,遵循传播规律,贴近公众需求,开发运用好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养成主动发声的习惯,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权威信息,把政府的声音原原本本的传播出去,成为权威声音的发布厅、回应社会的直播间。三是办好政府公报。政府公报是政府公开重大决策最权威、最正式的法定渠道之一。要继续及时准确刊登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在政府网站和本地主要媒体同步公开政府公报电子版,做到应登尽登,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同时,要抓紧建立覆盖创刊以来本级政府公报刊登内容的数据库,在本级政府网站等提供在线服务,方便公众查阅。四是开好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是政府发布信息的权威渠道。要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原则上至少每季度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新闻发布会内容要及时在其他平台公开,方便群众查询。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带头接受采访,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三)从信息更新上看,必须要突出“否决项”。公开是基础,更新是前提,网站信息长期不更新或更新少就是忽悠群众、欺骗社会,不如早早关停。一是加密更新频次。定期维护和更新信息,争取做到日日更新,最低限度务必要符合国家政府网站基本标准,即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在网站监测2周内必须多于10条,2周内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为0的,直接列入单项否决;动态、要闻类栏目基本信息必须在网站监测2周内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栏目基本信息必须在网站监测6个月内更新,人事、规划计划类栏目基本信息必须在网站监测1年内更新,机构设置及职能、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信息必须要准确无误。二是杜绝单项否决。
    单项否决就是一票否决,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的网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必须立即关停整改。要坚决杜绝站点无法访问、网站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严重错误、互动回应差等现象发生。

    二、紧扣“解读”主题,增强认同感,着力解决“看得懂”的问题

    政府行为深刻影响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要解决“看得懂”的问题,假若群众看不懂施政政策,开展工作就会很被动。
    (一)解读程序要规范。一是明确解读范围。细化解读清单,重点解读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以及以自治区政府或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或者自治区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属于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二是明确责任主体。谁起草、谁解读,起草部门是责任主体。以自治区政府或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多部门联合起草的,由牵头部门负责解读;自治区各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政策文件,由部门自行解读。三是明确解读流程。前置解读环节,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作为附件随同文件一并报批;提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也一并提请会议审议。文件公布前,做好政策吹风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发布;文件执行中,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减少误解猜疑。
    (二)解读内容要详实。一是推行标准化解读。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二是推行通俗化解读。站在群众立场,贴近群众视角,运用接地气、形象化、通俗化的语言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化繁为简、化难为易、化深奥为晓畅,避免“高高在上教训人”和“官腔套话自说话”等现象,确保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三是推行多样化解读。利用撰稿解读、专家解读和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发布独到见解,揭示全面信息。解读的角度应考虑公众的需求,避免公文化和专业化,力求政策解读好看、耐看、容易看。四是推行多渠道解读。发挥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报刊等传播作用,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方式,全领域、全媒介、全时段、全过程抓好重大政策信息的解读发布。
 
    三、紧扣“回应”主题,提升互动性,着力解决“交流难”的问题

    了解来自公开,信任来自透明,理解来自交流。群众不了解、不信任、不理解政府,就会陷入“塔西佗陷阱”,产生反馈焦虑症,流言传言满天飞,影响社会稳定,甚至酿成恶性事件。为此,要重点抓好舆情回应,加快建立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有效控制负面舆情,积极引导正面舆论,避免因处置不当可能导致的舆情危机,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责任要压实。涉及自治区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各地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会同同级党委宣传、网信等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及多地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各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信息准确一致,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同级党委宣传、网信等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机制要完善。一是确定收集重点。重点了解涉及国家和自治区重要决策部署、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二是抓好监测收集。安排专门人员和力量,对主要网站、活跃论坛、博客微客、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舆情动态,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工作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相关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不迟报。在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迅速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三是准确分析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机关要求下级机关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四是稳妥应对处置。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网上问题、网下解决,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同步开展;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流程,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建立健全敏感舆情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效能。
    (三)回应要见效。一是抢抓回应时效。对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抓紧核实舆情发生的准确情况,通过媒体、网络立即发布基本事实,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回应。二是提高回应质量。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要根据研判结果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分别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第一时间回应,做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赢得理解和支持。三是扩大回应影响。加强与媒体、网站沟通,提高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开通率,充分利用新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的精准性和到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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