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自治区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提升国资委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自治区国资委网站全年推送信息145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220条。举行政府公开日活动1期,政策公开讲4期。国资委承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共1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主办1件、协办6件;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10件,主办1件、协办9件。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要求和时限全部办结,并按照规定对可以公开的4件建议和提案予以公开,协商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自治区国资委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指南”中,明确了渠道、注意事项和办理说明。2023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件6件,均在时限内按有关要求办理完成,没有被申请人提请行政复议。全年共接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平台交办各类事项78件,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超90%。 (三)重点领域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情况。更新调整自治区属企业名录,截至2023年底,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8户、参股企业6户、党组织关系由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22户。全年共发布宁夏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动态12期。公开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2022年度和2020-2022年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A级企业名单。发布国有产权交易信息3条;发布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信息24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3份,并随文发布图文政策解读材料。 (四)平台载体建设方面。自治区国资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设置,并在本年度完成国资委网站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五)财政信息公开情况。在自治区国资委网站公开了2023年部门预算、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3年国有企业监管支出及专项业务经费等5个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和2022年度自治区国资委部门决算。自治区国资委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相关信息均按规定在指定政府采购网公开。 (六)监督保障工作方面。根据自治区国资委领导班子分工变化动态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制定《自治区国资委2023年信息公开要点》,将政务公开列入机关目标绩效考核督促落实。选派干部参加自治区政务公开培训班2期。严格落实《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自治区国资委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党建、安全生产包抓企业工作机制,督促区属企业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自治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指导区属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创新推进政务公开形式不够多样,政府开放日组织较少,国资委网站适老化改造进度较慢,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更新频次较低。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提前做好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策划。二是加强网站、微信客户端运维技术投入,聘请专业机构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2023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自治区国资委按照自治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自治区国资委2023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关心关切、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筑牢公开基础保障等工作。宁夏国资微信工作号关注订阅人数达到5963人,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报送反映重要工作、特色工作的信息,共接收各企业、五市国资委报送信息2757条,采编上报信息982条,在国资委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451余条,各大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30余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陈燕等走近国资国企。开展政策公开讲4期,政策解读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等相关规定,自治区国资委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自治区国资委作为自治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无公共管理职能,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本报告由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电子版可在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gzw.nx.gov.cn/)查阅。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邮编:750002;电话及传真:0951-6180665;电子邮箱:zzqgzw@nx.gov.c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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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