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自治区国资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自治区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制定年度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政府有关要求,统筹用好各类平台渠道,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对内设机构人员调整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成立自治区国资委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协办7件,主办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件、协办4件,均按时办结并分别在自治区国资委网站和由主办单位公开。二是积极办理依申请公开。接受公开申请2件,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针对自治区国资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信息公开事项申诉等。三是抓好政策文件公开。巩固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成果,用好国资委官网“规范性文件”栏目,切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发布。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现行有效共94件。全面完成电子公文系统替换,在公文签发流程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文公开属性等随文一并报批。四是不断完善公开平台管理。抓好自治区国资委网站主平台管理,聘用专门人员维护和更新。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等内容全部上网公示,便于查询。突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资监管重点工作,在自治区国资委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1311条。开通“宁夏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4条,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的整体水平。五是认真落实监督保障机制。根据委领导班子变化动态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措施。制定年度信息公开要点,分解落实任务,并列入机关目标绩效考核,督促抓好落实。严格落实《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自治区国资委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督促区属企业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自治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宁国资发〔2021〕18号),指导区属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创新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时效性还不够强,办理依申请公开用时较长,工作统筹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等有待进一步优化。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拓展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素养,提高答复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丰富政务新媒体功能,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自治区国资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深化重点信息公开。紧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决策部署,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媒体访谈、开辟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国资国企相关动态信息,全年采编区属国有企业和五市国资国企工作信息986条。积极回应和解决群众关注难点、“堵点”问题,全年受理全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和意见建议64件,自治区国资委网站“问政互动”受理群众和企业投诉、咨询29件。规范国资委机关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公开,发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成交公告9笔。推进所属单位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自治区国资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做好国资委机关公务员招录信息公开,发布国有企业招聘公告23期。二是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政府有关要求,统筹用好各类平台渠道,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巩固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成果,用好国资委官网“规范性文件”栏目,切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到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发布。加强答复内容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合规性审核作用,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条款,确保答复内容依法合规、规范准确。三是加强公开平台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索自查,保障网站安全。加强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重大变化事项、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年度薪酬以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信息收集分析,全年发布《宁夏国有经济运行动态》12期,规范公布国有经济运行数据,提高公开质量。四是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国资委政务公开专项工作机制及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协同推动相关处室落实保密、舆情、合规等方面审查责任,无失密、泄密问题发生。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沟通联络机制,建立国资国企信息员队伍,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推动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 (二)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自治区国资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自治区国资委网站(http://gzw.nx.gov.cn/)查阅。对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邮编:750002;电话及传真:0951-6180665;电子邮箱: zzqgzw@nx.gov.cn)。
自治区国资委 2023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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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