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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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gzw.nx.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802(邮编750001,电话:0951-6180080;传真:0951-6180197;电子邮箱:nxgzw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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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8日 |
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监事会主席、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委及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委办公室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确定了1名副主任和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二是纳入机关年度工作考核。要求各监事会、处(室)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15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检查。三是领导高度重视。委领导适时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了组织领导、目标责任、监督考核“三到位”,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明确了信息公开内容、程序和要求,完善了信息公开考核、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在五市国资监管机构和企业指定了一名信息联络员,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有来源。编制了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结合全区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在确保信息公开、利于领导决策和公众监督的基础上,确定了信息公开的3项内容在宁夏国资委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一是宏观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国资委和企业领导班子变动情况、机构设置情况、大事记、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制度、统计基本信息、中介机构选聘信息以及各类公告等。二是非涉密性文件。凡涉及国资监管的非涉密性文件一律公开,以便监管企业和社会公众查阅。三是动态信息。对每天产生的重大事项和活动类信息、工作动态信息、新闻类信息、简报类信息及时公开。
涉及我委调整职权20项。11月15日我委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二是深入推进财务信息公开。积极公开2015年预算、2014年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并及时予以公开,
凡国资委制发的各类文件在发送监管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同时,需要公开的及时进行公开。四是加大企业信息公开。对我委监管和统计资产的67户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和14户监管企业业绩考核结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在国资委门户网站开辟人事信息和人才工作专栏,及时公开监管企业
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和自治区人才政策等相关信息;定期将监事会对监管企业的月度、年度监督检查报告抄送企业董事会、总经办,同时抄送各股东方,并将报告中非涉密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开。按时向自治区政府上报了《关于自治区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2014年度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和《自治区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区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了公开范围、形式、程序、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财务信息、“三重一大”有关事项、职工权益维护信息、履行社会责任信息、履职待遇及有关业务支出信息、党务工作信息等重大信息的公开。
一是充分发挥宁夏国资委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加强国资监管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二是建立自治区国资委视频档案馆,搜集历年国资委的电视宣传报道,并将国资委召开的会议制作成视频资料进行保存。三是对《自治区国资委文件选编》(第四册)更新编印,机关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人手一册,并送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五市国资监管部门,为依法监管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保障。四是通过编印《宁夏国资》刊物及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务院国资委报送《宁夏国资信息》等方式,
积极主动公开国有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和国资监管工作动态。五是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特别在企业改制破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职工安置方案、劳动补偿等在厂区公示,接受职工的监督;六是资产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在媒体上发布公告,进场交易,有效防范了国有资产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