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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自治区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法治建设部署要求,紧扣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主线,以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为核心,推动法治建设与国资监管、企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全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推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一是压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委党委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作战图,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工作6次,听取汇报2次,协调解决法律纠纷、制度建设等突出问题13,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及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制定《2025年度国资国企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等形式,专题学习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10部,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研讨4次,以“关键少数”带动全员法治意识提升。二是推动监管企业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督促监管企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与生产经营活动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企业完善“党委领导、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的法治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赋予合规管理20分刚性权重,倒逼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目前,各监管企业均已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责重要内容,形成“一把手”带头、班子成员包抓、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一规划两方案”要求,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积极开展“宪法进企业·合规促发展”等主题普法活动,覆盖企业职工8000余人次。依托“青马工程”、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等培训载体,组织开展地市国资委及企业法务人员合规管理实务、新公司法解读等专题培训16期,培训近1000人次。创新“以案说法”模式,组织企业旁听庭审活动2场,强化企业管理人员风险防控意识。

(二)全面推进国资监管机构法治建设

一是完善履职清单与监管制度体系围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构建“制度+指标+流程”三维监管体系,制定《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属国有企业经理层工作指引》等规章制度6项。完善《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及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细化6大领域65项评价指标。梳理45项基本制度框架,指导文化企业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企业管理。开展2004年以来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废止失效文件4件,确保制度体系与时俱进。二是强化重大事项法律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建立“事前审查、事中跟踪、事后评估”的法制审核机制,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2025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6件、企业章程2份、经济合同16份(累计金额432万元)、重大决策23项,提出审核意见30余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等6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确保国资监管政策符合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三是加强市县国资监管指导监督印发《自治区国资委2025年度指导监督地市国资工作计划》,提出23项具体措施,聚焦深化改革、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指导。组织开展“地市国资监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通过专题培训、实地督导等方式,培训市县国资干部120余人次。指导中卫市实现国资委单设,帮助银川市、石嘴山市国资委制定“两非两资”清理整治方案,协调五市国资委对接债务化解工作,推动地市国资监管水平整体提升。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情况报告工作完成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国有资产监管专项调研,针对“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建议,制定12条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推动国有资产监管公开化、规范化。

(三)持续深化监管企业法治建设

一是推进法律纠纷案件规范管理与积案清理持续展区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攻坚专项行动,实行分类包抓化解工作机制,滚动解决制约发展久拖不决的问题,问题化解情况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重要内容,促使企业规范管理。2025年,各监管企业共处理法律纠纷案件436件,标的额4.5亿元,胜诉率(含和解)达80%,避免和挽回损失3.3亿元,案件总数及涉案金额实现“双下降”。二是全面强化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压实企业合规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全部成立合规委员会,出台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编制投资并购、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合规指引45份。加强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工作,完成8户企业2024年度合规评价,提出整改意见23条。配合文化企业改革,举办区属文化企业管理人员合规管理培训班,全覆盖普及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基本知识。各层级举办合规管理专题培训30余期,全面提升合规管理意识,确保各项制度合规运行,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三是加强法治机构与工作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7户区属国企全部配备总法律顾问。截至2025年底,各监管企业设立法务机构110余个,配备法务人员253人,其中专职人员73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51人,公司律师21人,形成覆盖集团及各级子公司的法务工作网络。组织开展法务人员技能大赛、案例研讨等活动6场,全面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完成委机关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充分发挥其在重大事项审核中的专业作用。

(四)以法治赋能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是法治保障重大合作项目落地见效。为央地合作、区域协同等重大项目提供全流程法治服务,建立“签约—审核—跟踪—落地”法治保障机制。2023年至2024年签约的100个央地合作项目(总投资3035亿元)中,87个项目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746亿元,其中电信经开区算力小镇智算中心、“宁电入湘”配套新能源基地等标志性项目已投产见效。组织法律专家全程参与疆煤入宁、跨区域煤炭资源合作、火区治理等项目法律论证,防范合作风险,促使项目顺利推进。二是优化政企协同发展环境联合政协经济委员会、工商联举办“助力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对接会”,吸引200余家市场主体参与,全面提供合规咨询、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达成合作意向8项,获得银行授信15.7亿元。完成产权系统与工商系统对接,积极运用数字技术防范假冒国企央企登记注册,已纳入全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范围的企业共计1536户,实收资本总额3864.77亿元。开展“法治助农”行动,联合中核集团等举办央企消费帮扶聚力行动,依法规范交易流程,帮销脱贫地区农特产品超1亿元,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三是依法规范国企产权管理。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动态监督各企业完成65宗国有产权评估备案,评估增值5671万元;监督产权交易所完成进场交易36宗,成交金额3.22亿元,评估备案数、交易数、成交金额均创历史同期最高。依法开展“参股股权”专项整治组织2轮现场督导,对“股权代持”“名股实债”以及5年以上未分红、长期亏损、非持续经营的108户企业重点整治,已退出和拟退出低效股权投资29户,占参股股权投资企业的27%。四是推动信访与矛盾纠纷化解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建立“诉求受理—法治疏导—依法处置”工作机制。2025年共办理来信来访及12345市民热线事项764件,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应付账款清欠等重点领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2%。办理群众公开申请6件。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件,通过实地调研、座谈协商等方式形成办理意见,结果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干部职工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责任传导还不够到位。部分企业法治建设“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子公司法治意识薄弱,合规管理要求有效穿透不够;少数干部法治意识淡薄,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发展难题的能力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二是监管制度体系仍需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适配性有待加强,在产业引导新质生产力发展、国有资本投资、国有资产运营两类公司建设等新兴领域,制度规范仍待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不够灵活,部分授权放权事项的权责边界不够清晰,影响监管效能与企业活力平衡。三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滞后。国资国企系统法治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问题突出,基层法务人员多为兼职,具有复杂案件处置经验的高端人才稀缺;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作用发挥不充分,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未能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四是法治建设与生产经营融合不深。少数企业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体现不充分,“法治合规+生产经营”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有效融合不够,法治保障生产经营的路径不宽,成效不够显著。

三、2026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法治责任落实,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企业全员培训重点内容。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经营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硬挂钩,推动责任向基层逐级传导。

(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紧扣新一轮国企改革行动,加快企业公司治理、科技创新、文化企业监管等领域制度建设,填补监管空白。动态修订履职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厘清依法监管与企业自主经营的权责边界。建立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长效机制,确保制度体系科学完备、衔接有效。

(三)强化合规管控,筑牢风险防线。召开全区国资国企合规管理推进会,推广优秀企业经验做法,指导企业对标评价指标体系,夯实合规管理基础。聚焦产业投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组织专项合规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四)深化协同联动,提升法治保障效能。加强与政法机关沟通联动,建立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预警、协同处置机制,组织开展“以案促管、提质创效”专项行动,提高积案化解效率。持续推进央地合作、区域合作项目法治保障工作,为疆煤入宁、火区治理等重点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加强市县国资国企法治建设指导,推动地市国资监管能力整体提升。

(五)推动融合赋能,促进高质量发展。建立“党建+法治+业务”融合机制,将党内法规学习纳入企业合规培训,发挥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组织实施“九五”普法,创新普法形式,推动法治宣传进企业、进车间、进项目、进班组。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动国有资本在服务自治区战略中实现更大作为,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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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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