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年,国资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为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促进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权责法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相关要求,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力推动国资国企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精心研究部署工作。将《实施法治建设提升工程任务分工落实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列入委机关2024年度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实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实施挂图作战,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严格落实自治区国资委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尊法,通过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章、党内法规、公司法、民法典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10次18部,班子成员带头宣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7次;以集中学带动全员学,开展法治讲堂3期、专题培训3次,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尊法学法,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三是依法履职接受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相关要求,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履行职能,带领并督促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履职,对推进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授权放权清单动态调整、重大涉诉案件纠纷化解处置、区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各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效履行、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依法依规提出工作思路、落实举措和具体要求,定期跟踪督导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国资委信息公开年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按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二)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国资监管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紧紧围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目标要求,推进政资政企分开,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推进监管职能转变,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加强地市指导监督,着力打造集中统一、专业高效、上下协同、监督有力的国资监管体系,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一是推进政资政企分开。全面排查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企业现状,摸清18个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投资设立31户企业(包含金融、文化、监狱类)现状,有序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结合机构改革,推动中卫市国资委单设,设置3个职能科室,配备编制13人,为推进地市级国资委应建尽建、实现专业化监管迈出坚实步伐。二是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建立以实施方案为引领、专项行动为重点、示范样板为特色的“1+14+8”国企改革顶层体系,部署开展“压减”“治亏”、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深化开放合作等“十个专项行动”和控股不控权、财务管理等“四个专项整治”,建立省级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新一轮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落地落实。三是推进监管职能转变。制定印发区属国有企业司库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成国资在线监管平台,对区属监管全级次278户企业、1711个银行账户实现穿透式监管全覆盖,确保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每一笔资金去向都能被精确记录和分析。修订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配套实施方案,“一企一策”制定差异化个性化经营业绩考核清单,创新设定挑战指标,完善约束激励并重的评价体系,国资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四是强化突出问题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国企改革和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开展过度负债、无关多元、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和投资损失、参股股权管理、财务金融风险、挂靠经营、控股不控权等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704个,完成整改526个,整改完成率达到74.7%。11月,张国清副总理来宁调研,在听取宁夏国资国企工作汇报时给予了肯定。五是加强地市指导监督。持续加大市县国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力度,研究制定《自治区市县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指导推动市县(区)、宁东管委会所属国有企业深化亏损治理、深入挖潜增效。2024年宁东管委会所属国有企业实现效益持续增长,固原市、中卫市所属国有企业实现减亏增效,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所属国有企业“两非两资”清理退出、“僵尸企业”处置、存量闲置资产盘活等工作稳步推进。 (三)融入中心工作,持续深化“八五”普法依法治理。以服务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目标,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方式,努力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持续实施《全区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委机关领导干部和监管企业法务工作人员20余人先后2次参加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犯罪的旁听庭审活动,通过“以案说法”,教育警醒国资国企系统领导干部自觉增强法纪意识,筑牢廉洁防线;指导企业通过微信推送法律知识、电子屏展示宣传标语、组织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开展公司法、民法典、知识产权、反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持续推动普法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企业。二是定期组织政策法规培训。借助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自治区属国有企业“青马工程”培训班、国企改革深化行动政策解读培训班等载体,组织区、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各级企业法务及改革规划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权属企业相关人员、“青马工程”学员、合规工作人员近1200人次,参加强化资本运作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聚焦主业培育新兴产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解读、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及合规管理实务等9次专题辅导讲座,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三是积极参加法治交流活动。组织宁夏国运集团、宁夏交投集团、宁夏国投集团总法律顾问和法务人员参加中央企业法治工作第七协作组组织的交流活动,以“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保障作用”“探索合规管理员行权履职机制、促进合规管理融合业务”为主题深入研讨交流,为学习借鉴中央企业先进经验做法,有效转化融入实际工作,切实提高区属企业合规管理能力提供了有益参考。四是开展企业法务工作评价。会同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对宁夏农垦集团等8户监管企业2023年度法务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34条,以案促管,以管促效;结合国资监管重点任务督导工作,着重检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发现并反馈意见建议25条,督促积极整改、完善合规措施,推动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四)突出依法监管,着力打造法治机关诚信机关。紧扣法治建设目标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核,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办理建议提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一是加强重要事项法治审核。认真落实企业法律风险提示、重大涉诉案件报告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指导企业有效防控改革重组、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法律风险,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力度,完成8份战略合作协议、23份累计金额648.83万元的经济合同、中色东方增资、西北轴承铁路货车轴承合同履行、枸杞研究所与御马酒庄股权纠纷、国投集团职工一次性工伤补助等6项重要事项的法治咨询及审核工作,为促进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大力实施“央企入宁”计划,筹划举办宁夏与央企深化合作招商推介活动和宁夏与央企深化产业合作座谈会,推动与26家央企签订合作项目82个,累计约2014亿元。通过定期调度、致函督导、现场对接等方式为签约项目开工建设做好各项统筹服务工作,连续两年签订的106个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66个,累计完成投资373.8亿元,为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作出了国资国企贡献。三是按时办理建议提案。明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按照“办前了解意图、办中征求意见、办后跟踪回访”步骤,采取电话邮件、上门走访、协商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9件,及时将办理结果在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建议提案办结率达到100%。四是积极化解信访纠纷。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政策的宣传,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化解侵害劳动者权益、应付账款清欠、宁夏工业职业学院多名教师反映的退休待遇补差等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减少问题积累、防治信访上行。2024年委机关办理来信、来电、来访等32件125人次及12345市民热线412件信访事项,国资国企系统信访形势总体平稳。 (五)实施合规管理,稳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压实压紧企业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积极落实依法治企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强企业合规管理、突出法律纠纷案件处置,持续推动依法治企能力水平有效提升。一是推动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各企业招聘具有法学教育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配强专业力量,国运集团、粮食集团总法律顾问实现了专业化。各企业设置法务机构数110个,法务工作人员255人,其中75人为专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55人,公司律师17人。二是强化企业依法合规管理。制定印发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将涉及重大决策法律审核、产权登记管理、国有企业改革、经营业绩考核、违规责任追究以及党的建设等41项业务工作形成《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流程图》印发监管企业执行。指导企业举办合规管理专题培训,编制合规责任清单,开展合规风险排查,强化合规制度运行,营造合规管理氛围,依法经营、合规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突出法律纠纷案件处置。紧盯企业严格落实《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及时掌握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情况,适时组织外聘法律顾问帮助指导,建立健全以案促管机制,切实提高企业法律纠纷化解处置水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企业合法权益。上半年各企业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积极处置涉案金额6.3亿元的案件373件。四是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推动企业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在重要时间节点依托阵地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农垦集团在灵武农场成立调解委员会、联合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法庭设立法官工作室,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国运集团充分利用公司夜校、法治文艺节目、法律顾问坐班、双向交流等方式,推动法治文化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法治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制度建设还存在短板。主要是国资监管制度规定还不能完全满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工作需要,国资监管权责清单、授权放权清单还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企业投资监管等事项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法律人才还相对不足。国资国企系统具有法律相关职业资格或法学专业背景人员数量较少,法律顾问、公职公司律师作用发挥需要进一步加强,准确运用法律法规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有效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思维还需要增强。干部职工学法尊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理解把握不深,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四)企业法治建设还需加强。企业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还不平衡,个别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基础、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仍比较薄弱。 三、2025年工作思路 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决策部署,以打造法治国资国企为目标,完善制度机制,实施合规管理,加强风险防控,维护资产安全,持续推动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国资国企系统普法首要任务,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培训班、微信平台等各类普法阵地作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加强政策法规研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企改革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研究,为深入推进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提升行动,不断强化国资委专业化系统化法治化监管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紧紧围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确保制度体系有效统一,依法依规实施监管。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及授权放权清单,增强清单的合法合规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提高国资监管效能。 (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厘清党委与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推动各治理主体“清单式”运行,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董事会运行机制,建立出资人派员列席董事会会议制度,加快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持续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推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刚性兑现。 (五)推进企业合规管理。以构建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按章办事、约束有力的制度体系为目标,全面加强企业合规管理,真正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流程,不断提升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降低企业各类风险。 (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讲相结合、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相结合,采取调研督导、专题培训、转发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新修订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法律法规、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及有益经验,增强法律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各项目标任务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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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