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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宁党办﹝2019﹞104号)要求,现将自治区国资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自治区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和党的建设同步谋划、推进和落实,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开展普法宣传,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督办,组织处室负责人研究讨论《自治区国资委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审核上报了《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报告》;分管领导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精心指导法务部门谋划工作,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到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全过程。

  (二)落实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普法工作“四清单一办法”,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素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7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12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专题讲座等形式,为17户区属企业宣讲了有关新冠疫情防控的16个方面问题政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传染病防治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5部,为维护干部职工队伍稳定和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增强普法实效委领导带头宣讲法治课3次;组织委机关干部和企业法务人员400余人次参加了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专题辅导讲座6期;举办为期3天全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政策法规培训班,国资委机关干部和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务部门相关人员90余人参加了集中学习;分管领导组织带领30多人两次参加金凤区、利通区法院旁听庭审活动,以案促学、以案释法;12月4日机关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创新开展周末微信说法、月末律师坐班讲法、重点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持续推动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突出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

  (一)认真制定权责清单。对照《国务院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和《自治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权责事项,年初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其中,31项权责事项逐项明确实施依据、履职方式、履职方式依据及追责情形,对企业实施清单监管,切实加大放权授权力度,激发了企业发展活力。

  (二)切实加强指导监督。紧密结合《2020年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工作要点》,及时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国资监管指导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任务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与五市国资监管工作常态化交流机制。9月上旬,分管领导带领业务骨干,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开展研讨交流等方式,对五市国资监管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促进了中央深化国企改革“1+N”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国资委网站、《宁夏国资》等媒体媒介,主动将国资委主要职责、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工作决策等事项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

  三、服务改革发展,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严格落实相关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高质量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4份重要文件、《宁夏国有资本“十四五”规划编制管理咨询合同》等20份累计金额2800多万元的经济合同、“关于宁夏电投所持宁夏昊凯公司部分股权及债权整体无偿划事项”等7项重大事项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工作,及时清理影响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及中介机构备选库,确保了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核率100%。

  (二)持续做好文件制定清理工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暂行办法,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提请政府审议出台《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清理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12份规范性文件,经国资委2020年第22次党委会议研究,建议宣布失效1份、继续有效11份。

  (三)积极参与相关立法工作。采取召开调研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深入了解宁夏农垦集团等21户区属国有企业治理现状、存在问题,及时报送《关于完善企业治理体系提高企业治理能力调研报告》,为自治区出台《关于完善企业治理体系提高企业治理能力实施意见》提供了基础资料。及时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送审稿)》等30余份法规制度文件研究反馈意见建议20余条。

  四、全面行权履职,依法监管进一步规范

  (一)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全年召开国资委党委会议22次、主任办公会议9次,及时研究决策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188项,依法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书面通报宁夏国投集团所属子企业不到庭应诉问题,责令企业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督促监管企业尊重并执行好法院生效裁判,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诉讼权利义务,切实维护好国有资产权益。没有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

  (三)加大稽查追责力度。严格落实《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采取监督稽查与指导服务并重、整改落实与责任追究同步等方式,重点对4项涉及长期整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7项重大经营风险和资产损失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向企业下发督办函、提示函5份,依法维护了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和国有资本安全。

  (四)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依法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2020年11月23日,代表自治区政府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了专项报告。全力配合自治区审计厅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对审计反馈涉及国资委监管企业4个方面14个问题,及时指导督促企业全面提供资料、主动说明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2021年,国资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加强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核,开展存量文件清理,确保现行各类制度规定合法有效。二是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研究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本监管的各项举措,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加大授权放权,激发企业内生活力。三是依法行权履职,健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法律顾问履职范围和程序,强化机关法律风险防范,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对标对表,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国资国企法治工作水平。五是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借鉴“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创新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增强普法宣传效果,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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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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