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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自治区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着力在依法规范履职、完善法规体系、健全决策机制、强化权力监督、推进法治宣传等方面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单位建设。经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考评验收,国资委被命名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达标单位”。

    一、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坚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紧紧围绕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中心任务,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一)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清理工作,废止失效《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党内规范性文件7份,继续有效《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党内规范性文件10份。

(二)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1+N”文件为政策依据,严格落实《自治区国资委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修订制定《关于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11份,确保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制度规定符合实际、合法有效。

三)参与立法相关工作。针对当前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难点问题,向国务院国资委反馈了修订《公司法》相关条款的意见建议;配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科技厅起草了《自治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科研诚信的实施意见》;就《科技法》《再生能源法》等在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等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四)整理汇编法规资料将近年来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1+N”文件和我委86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整理编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文件资料选编(五)》300册,分发全区国资委及国有企业,便于干部职工学习使用,促进了相关制度规定有效落实。

    二、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按照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的要求,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推进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在多轮征求吸纳国务院国资委和自治区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9〕51号)、《自治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宁政办发〔2019〕52号)等3项制度,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厘清国资监管事项,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从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提供了重要依循。

(二)进一步突出“放管结合”参照《国务院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印发《自治区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确定31项权责事项,对其中部分事项分解细化,实施清单式监管。制定《自治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突出管资本职能,进一步精简下放监管事项、优化监管方式,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采取监督稽查与指导服务并重、整改落实与责任追究同步等方式,对巡视、年度审计揭示反映企业违规经营资产损失及重大资产损失风险问题,积极指导监督企业落实整改责任,加大违规责任追究力度。对全年涉及资产损失和风险的43个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整改率达到83.7%,对涉及违规经营的5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责任追究。

三、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载体,努力打造依法决策、规范管理、守法诚信的法治国资国企。

(一)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修订并严格执行《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全年召开国资委党委会议25次、主任办公会议12次,及时研究决策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184项,进一步提升了国资委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

(二)发挥法务队伍作用组织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对《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等8项制度规定、《文书档案数字化采购招标协议》等13份460多万元经济合同、《关于解决宁夏医药集团危化品处置事项》等11件重要决策事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建议59条,确保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达到100%。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企。针对宁夏农垦集团等企业集中反映的23个涉法涉诉问题,采取风险提示、法律问诊等方式,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依法化解风险隐患,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以建立完善制度规定审核制度为抓手,督促企业将合法性审核嵌入公司章程等制定规定,审核率达96%;以建立完善经济合同审核制度为重点,指导宁夏交投等企业建立合同标准文本管理制度,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经济合同谈判、起草、签约等工作,经济合同审核率达100%;以建立完善重要决策审核制度为保证,督促企业加快完善重要事项法律审核办法和法律顾问参加重要决策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制度,重要决策审核率达98%,进一步推动了法治工作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

(四)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坚持出资人监督和管理有机统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稽查制度,围绕企业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企业投融资、财务管理、产权流转等国资监管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进行监督稽查,促进企业规范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国资委网站、《宁夏国资》等媒体,主动将国资委主要职责、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工作决策等14项事项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监督。

四、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坚持以《2019年全区普法工作要点》为引领,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企业内控制度、诚信守法经营、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等为重点,坚持把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抓住关键少数,突出普法重点。严格落实“四清单一办法”普法责任制,以国资委和企业领导班子为重点,充分利用每月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班等多种途径开展学法用法,领导班子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以委机关干部和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为主体,通过国资国企大讲堂、廉洁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国资国企系统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实效。组织国资委和企业法务人员450余人次收听收看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6期,学习借鉴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法务实操、风险防控等方面经验做法,增强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持续推动《公司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车间、进班组、进项目,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参与和支持法治工作,进一步拓展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三)搭建宣传载体,营造普法氛围。以国资委网站、《宁夏国资》等为宣传载体,增加法制宣传栏目,重点发布涉及国有资产监管基本法律法规、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自治区国资委工作措施以及其他省市区相关制度规定和先进做法经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各企业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橱窗、宣传横幅、电子屏、微信群等有效载体,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国企”等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法治宣传挂图画册800余张,展出法治宣传展板70余块,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0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20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引领,紧紧围绕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中心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任务措施督促检查,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组织法治国企建设示范创建,全力打造国资监管法治单位和法治国企,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自治区国资委

    2020年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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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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