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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资委关于宁夏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数据汇总分析的报告

宁国资发〔2017〕30号

宁夏国资委关于宁夏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数据汇总分析的报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近期,我委按照《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要求,认真开展了2016年度全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培训暨会审工作。现将产权登记数据汇总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区国家出资企业登记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纳入全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范围的企业共计899户,比上年度增加151户,占有国家资本899.10亿元。

全区新登记(含补录)企业167户,其中:自治区级94户,市县级73户;一级企业51户,二级企业60户,三级及以下企业56户。全区注销登记16户,其中:通过解散、破产方式注销10户,变更为分支机构经清算注销法人资格3户,无偿划转给其他国资监管机构2户,减资退股1户。

从产权层级看,全区登记企业中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及以下企业户数分别是295户、297户、248户、59户,分别占登记企业总户数的32.81%、33.04%、27.59%和6.56%。93.44%的企业集中在三级以内,占全区企业实收资本的99.10%。

从企业类别看,全区登记企业中国有全资(含独资)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分别为684户、91户、33户、91户,分别占登记企业总户数的76.08%、10.12%、3.67%和10.12%,占全区企业实收资本的73.62%、10.19%、4.09%和12.09%。

从组织形式看,全区登记企业中非公司制企业178户,公司制企业716户,其他类型企业5户,分别占总户数的19.80%、79.64%和0.56%。

716户公司制企业中,国有独资(含全资)公司512户,混合所有制公司204户,分别占公司制企业户数的71.51%和28.49%,占公司制企业实收资本的73.45%和26.55%。

登记上市公司2户,1户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1户为自治区属参股上市公司,实收资本总额18.99亿元,占有国有资本10.78亿元。

从资本构成看,全区登记企业实收资本总额2132.13亿元,比上年登记增加617.19亿元。其中:国家出资899.10亿元,国有法人出资822.73亿元,国有绝对控股法人出资88.94亿元,国有实际控制法人出资42.77亿元,其他出资278.59亿元。实收资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在实施区直机关企业脱钩移交基础上,对32户区属国有企业实施改革重组,改组组建了宁夏建投、旅投、交投、农投和国投5家国有投资运营集团公司,增加实收资本近300亿元;银川市政府继续加大了对金融资产、资本运营公司、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增加资本100亿元;神华宁煤集团利用未分配利润转增中央企业和宁夏股东双方实收资本,增加资本111亿元。

(二)产权分布情况。

1.行业分布情况

从企业户数看,全区登记企业分布于73个行业,占国民经济行业96个大类的76.04%。其中:排名前十位的分别为商务服务业81户,其他服务业76户,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50户,房地产业45户,其他金融业43户,水生产和供应业36户,农业35户,农、林、牧、渔服务业33户,专业技术服务业31户,水利管理业27户。这十个行业所登记企业户数占全部登记企业户数的50.83%。

从国有资本占有量看,国有资本主要集中在资本市场服务、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金融业、仓储业、商务服务业、铁路运输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登记企业国有资本总额的73.48%。

2.区域分布情况

全区登记企业中,境内企业893户,占全部企业户数的99.33%。其中:注册地在东部地区14户,占有国有资本19.61亿元,其他资本67.97亿元;中部地区3户,占有国有资本0.93亿元,其他资本0.71亿元;西部地区876户(宁夏境内登记企业857户),占有国有资本1832.93亿元,其他资本209.86亿元。

二、主要特点及问题

(一)公司制改制和发展混合所有制任务依然繁重。全区登记899户企业中,仍有169户是按照《企业法》注册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占登记企业总户数的18.8%,其中自治区属全民所有制企业101户,占全区全民所有制企业总户数的59.76%。国有独资(含全资)公司512户,占公司制企业总户数的71.51%。积极推进公司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依然十分艰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还任重道远。

(二)区域发展明显不均衡。我区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区域发展不均衡。全区72.58%的企业和89.96%的国有资本集中在银川市和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国有企业、国有经济体量很小、发展较慢。

(三)国有资本布局发生变化。长期以来占我区国有资本比重较大的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国有资本比重逐年下降,较2015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资本市场服务、其他金融业、商务服务业等企业户数增多,国有资本比重增加,国有资本行业分布由63个行业增加到73个行业,国有资本布局逐步优化,国有资本质量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阶段主要工作

2017年,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改革政策精神和目标要求,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各项任务,以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核心,重点围绕优化配置资源、深化内部改革、引进嫁接改造,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和动力,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稳健的风格、更加扎实的工作,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快推动企业内部重组整合。指导各集团公司立足发展定位,加快整合所属子分公司,大力压减法人单位数量,压缩管理层级,退出低效领域,聚焦良性业务,特别是重组改革后的宁夏建投等5家投资运营集团公司,管理层级严格控制在三级以内。各投资运营集团公司重点聚焦投资运营功能定位,投资集团公司以引领、撬动、助推、培育优势产业为主攻方向,运营集团公司以搭建平台、引进资本、膨胀规模为重点目标,放大国有资本功能,逐步实现投资、融资、运营、管理一体化,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质量。

(二)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认真落实我区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建筑、旅游、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农业开发等营利类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积极指导推进宁夏德坤实业集团公司等企业开展混改试点,进一步搞活企业机制,激发企业内生活力,为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可供借鉴和复制的经验。对已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自治区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上市,向着增值、融资、规范三大目标努力迈进;已经上市的企业要主动出击,纳优汰劣,做强做优做大企业。

(三)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和规范企业董事会、党委、监事会、经理层设置,重点完善新成立的投资运营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加大外部董事建设力度,选拔补充外部董事人才库,探索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制度,着力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探索推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试点工作方案》,选择2家公司开展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推行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逐步建立市场导向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

(四)加快“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按照《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指导制定移交费用测算标准,按照“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积极推进中央驻宁和自治区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达到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后,交由专业化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2017年度完成任务的70%,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减负增效。

(五)实施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革。结合自治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启动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采取整体剥离、兼并重组、改制退出、解散注销等方式分类推进。脱钩后的企业将根据行业分布、产业分类、主营业务、发展方向、责任贡献等情况,整合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分类监管。


宁夏国资委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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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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