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宁国资办发〔2017〕12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 〈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 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现将《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17〕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严格按照方案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活动内容及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企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2017年5月30日前和7月5日前报自治区国资委绩效考核分配处。 (联系人:何晨,电话:0951-6180275,邮箱:nxgzwhc@163.com。)
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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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