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
宁国资发〔2017〕25号
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年2月21日第5期专题会议纪要确定你公司为自治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承接平台。为确保自治区“三供一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现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前期费用及预拨维修改造费用补助资金计划850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领导牵头推进重大项目工作“6+7”机制》“2017年底自治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完成率达到70%以上”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时间紧、任务重,你公司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项目推进计划,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自治区国资委将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自治区财政厅将对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套取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收回已拨付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自治区国资委 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5月16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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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