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当前全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
宁国资办发〔2017〕9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当前全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现将《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当前全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通报》(宁安办〔2017〕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查找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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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