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
宁国资办发〔2017〕8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迎接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 紧急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现将《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安办〔2017〕26号)、《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来宁安全生产巡查资料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安办〔2017〕27号)和《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和<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流程>的通知》(宁安办〔2017〕31号)转发给你们。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精心准备,切实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扎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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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