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国资委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
宁国资函〔2017〕26号 2016年自治区国资委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16年国有资产报表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负债简表(财资01表) 本表反映我委年末资产和负债的账面数及实有数情况。其中:账面数是以财务会计报表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为基础进行填报,实有数是以盘点结果数据为基础进行填报。 (一)主要指标说明。 1.固定资产原价:账面数为28931543.16元,实有数与账面数一致。 2.无形资产原价:账面数为47242.00元,实有数与账面数一致。 3.累计摊销:账面数为47242.00元,实有数与账面数一致。 二、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表(财资02表) 本表反映单位年末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在职人员:编制人数为85人,年末实有人数为79人。 (1)政府机关人员:编制人数为76人,年末实有人数为70人。 (2)事业编制人员:编制人数为9人,年末实有人数为9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年末实有人数79人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二)机构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数: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机构数为1个。 2.独立核算机构数: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并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机构数为1个。 三、固定资产情况表(财资03表) 本表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固定资产卡片数据为基础,反映固定资产当年度账面期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和账面期末数,并依据盘点结果数据为基础填报固定资产实有数。 (一)期初数。 2016年固定资产期初数为32679161.16元。其中:房屋面积3501.33平方米,原值22951307.96元;防盗门一副,原值3000元;通用设备400台件,原值3723776.20元;汽车13辆,原值5288176.00元;专用设备(乒乓球桌)1张,原值2020.00元;家具类637台件,原值710881.00元。 (二)本期增加数。 2016年本期增加数为612575.00元。其中:通用设备17台件,原值245475.00元;汽车2辆,原值359600.00元;家具类10台件,原值7500.00元。 (三)本期减少数。 2016年本期减少数为4360193.00元,主要为汽车减少11辆,原值4360193.00元。 (四)期末数。 2016年固定资产期末数为28931543.16元。其中:房屋面积3501.33平方米,原值22951307.96元;防盗门一副,原值3000.00元;通用设备417台件,原值3969251.20元;公务用车4辆,原值1287583.00元;专用设备(乒乓球桌)1张,原值2020.00元;家具类647台(件),原值718381.00元。 (五)实有数。 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盘点,盘点结果与账面期末数一致。 四、无形资产情况表(财资04表) 本表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无形资产卡片数据为基础,反映无形资产当年度账面期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和账面期末数,并依据盘点结果数据为基础填报无形资产实有数。 2016年无形资产期初数原值为47242.00元(主要为金山办公软件79套),已累计摊销47242.00元,无形资产期初净值为0.00元。 2016年期间无增加或减少无形资产,期末数和实有数均与期初数一致。 五、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情况表(财资06表) 我委年末占有使用并实际拥有产权的房屋建筑面积为3501.33平方米,原值22951307.96元 。房屋权属性质为国有资产,取得、投入使用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6、17、18楼,用途为自用办公用房。 2016年期末账面数原值为22951307.96元,不计提折旧,净值等于账面原值。经过统计,实有数与账面数一致。 六、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表(财资07表) 我委2016年期末占有使用的机动车辆为4辆(均为在用一般公务用车),原值1287583.00元。其中:大众牌轿车2辆,原值359600.00元;广本牌商务车1辆,原值329983.00元;丰田牌越野车1辆,原值598000.00元。 七、行政事业单位大型设备情况表(财资08表) 我委2016年年末占有使用的原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为政务办公系统及门户网站服务器一套,取得日期为2014年9月29日,资产分类为PC服务器,规格型号为联想RD630。服务器账面原值为1930586.00元,不计提折旧,净值等于账面原值。经过统计,实有数与账面数一致。 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情况表(财资11表) 我委2016年处置机动车辆11辆(均为在用一般公务用车),原值4360193.00元。其中:交回自治区财政出售出让8辆轿车及越野车,原值2909393.00元;无偿调拨划转企业3辆越野车,原值1450800.00元。
自治区国资委 2017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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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