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资产分析报告 |
宁国资函〔2017〕25号 自治区国资委资产分析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16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自治区国资委为行政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委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所属财务室具体负责资产管理工作。 我委编制88人(行政编制76人,事业编制9人,聘用编制3人),2016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员104人(在职82人,退休22人)。2016年预算收入233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30.13万元(行政运行1796.72万元,项目经费533.41万元),其他收入0.18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2188.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8.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64万元。 二、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1250396.78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为2318853.62元;固定资产总额为28931543.16元,包括房屋面积3501.33平方米,原值22951307.96元;防盗门一副,原值3000.00元;通用设备417台件,原值3969251.20元;公务用车4辆,原值1287583.00元;专用设备(乒乓球桌)1张,原值2020.00元;家具类647台(件),原值718381元;无形资产(金山办公软件79套)总额为47242.00元,已全部累计摊销。 经资产清查,我委无资产盘盈、损失情况。现有银行账户两个,分别为零余额账户、基本户,开户行为中国银行银川市湖滨支行。无有价证券,库存现金数目较小、金额清楚,会计核算科目均按现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科目进行核算。系统内清查报表提取的各项数据,也与2016年度财务决算数据一致。 2016年初我委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原值5288176.00元。公务用车改革交回自治区财政8辆轿车及越野车,原值2909393.00元;调出3辆越野车,原值1450800.00元;由自治区博览局调入2辆轿车,原值359600.00元。年末保有量为4辆,原值1287583.00元。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我委严格执行预算、收入、支出等规定,统一管理,统一预算,规范支出分类,强化支出管理,提高了财务内部监督管理水平。坚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委机关各项资金和资产使用安全、完整、高效。严格落实资产统计制度,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原则,对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登记、领用、变更、处置、管理职责等实行动态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了我委资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目前,所有固定资产均良好,用于日常办公及后勤保障。 四、存在问题 我委在资产及财务管理方面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统计出的一些超过使用年限且已无法满足办公需求的设备未及时申请报废,占用了办公场地,影响了资产及时更新,增加了管理难度。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内控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资产及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控,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一)房屋价值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中房屋原值为22951307.96元,而统计报表中房屋原值为22954307.96元,相差3000.00元,原因是资产统计系统中防盗门3000.00元属于房屋附属设施,所以显示在房屋总价值中。 (二)车辆分类情况说明。 我委共有4辆公务用车。其中:轿车2辆为划拨调入,原值359600.00元;商务车1辆,原值329983.00元;越野车1辆,原值598000.00元。在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中已将商务车和越野车归类到轿车类型,2016年无法再作出调整。虽车辆类型未按车辆明细分类,但数量和价值均与统计报表一致。
自治区国资委 2017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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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