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
宁国资发〔2017〕9号 关于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现将宁夏国资委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是国企国资改革立柱架梁、发展击楫勇进的攻坚之年,也是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宁夏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扭亏增盈为重点、深化改革为动力、规范监管为手段、加强党建为保障,迎难而上,探索创新,执着前行,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一)坚持综合施策,坚决打赢扭亏增盈攻坚战。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企业效益下滑的严峻形势,组织引导企业借东风、鼓干劲、扭亏损、稳增长,坚定不移地补短板、去产能、改革供给侧,积极开拓市场,努力节本增效,防范经营风险,全力以赴打好扭亏增盈和提质增效攻坚战,企业运营呈现出降中趋稳、稳中向好、逐月回升态势。截至年末,全区国资部门监管和统计资产企业实现利润46.92亿元,同比增长3.9倍;上缴税费69.6亿元,增长8.7%;资产总额接近7000亿元,净资产1700亿元,分别增长10.3%和7.3%;净资产收益率2.9%;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2.2%。其中,自治区国资委监管和统计资产45户企业实现利润41.86亿元,同比减亏增利60.78亿元;上缴税费64.42亿元,增长6.6%;资产总额5706.3亿元,净资产1151.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和3.3%;净资产收益率3.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3.6%。国有企业结束了连续18个月的亏损局面,利润、税费、增加值同步增长,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政策研究,改革顶层设计趋于完善。深入研究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各项政策要求,深化完善改革顶层设计,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实施方案、分类分层监管办法、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实施意见等3个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了经营业绩考核实施办法、信息公开指导意见、“三项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指导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法治国企实施意见等9个配套落实文件;混合所有制改革意见、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办法2个规范性文件已提请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专项小组审议。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制度体系基本确立,改革政策的顶层设计趋于完善。 (三)坚持重点突破,国企改革持续深入推进。牵头组织实施深化国企改革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国企改革扎实有序发展。一是加大国企改革重组力度。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和要求,在实施区直机关企业脱钩移交基础上,坚持“归并集中、做实做强、理顺体制、统筹兼顾”原则,对32户区属国有企业实施改革重组,改组组建了建投、交投、农投、旅投和国投5家国有投资运营集团公司,形成了“7+6”发展格局,国资监管构建起“两级授权、三层架构”的新型监管体系,优化了国有经济布局,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向着提升国有企业整体实力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二是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推行外部董事占多数制度,向宁夏电投等11户企业董事会外派董事17名,董事结构进一步优化,董事会运行机制更加规范。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研究制定了新组建5家国有投资运营集团公司章程,对10户企业章程进行了修改完善,将企业党委权责和工作方式首次写入公司章程,确立了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三是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摸清了9家申报开展试点企业改革思路、员工改革意愿等情况,为开展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指导宁夏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等企业开展混改试点,优化完善方案,全力推动推进。研究制订了《关于自治区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开展试点的范围、路径、保障措施等,适时选择若干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四是积极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研究制订并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了《自治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成立了移交工作小组,组织力量摸清了涉及的65家国有企业18.04万户职工和1000多万平方米移交区域等情况,精准对接,加快推进。宁夏能源铝业和宁夏宁房公共服务公司率先签订了分离移交框架协议,标志着我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青铝、银川铁路、铁发集团等所属小区勘察、设计工作已完成,费用测算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四)积极转变职能,国资监管方式不断优化。围绕职能定位,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努力实现以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转变。一是优化国资监管边界。依据出资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国资委行权履职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监管事项19大项34小项,下放事项8大项10小项,科学界定了国资监管边界。在2015年清理废止27件规范性文件基础上,今年又对委党委和国资委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修订完善2件、废止8件。二是强化国有产权管理。对9宗账面价值6978万元国有产(股)权和资产转让项目评估结果备案,依法在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处置,交易增值达38.7%,增强了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完成了2015年度3.66亿元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审核和收缴工作,编制了2017年度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三是规范企业财务监督。加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指导建立财务预算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对34户区属国企2015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全面审计,规范了企业财务管理。协调完成了神华宁煤、中色东方和宁夏能源铝业等企业清产核资和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严格核销程序,着力帮助企业减负脱困。四是改进经营业绩考核。科学确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修定业绩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按照企业功能定位实施分类考核,突出考核重点,将监事会揭示问题整改、党建工作等纳入考核范围,业绩考核更加精准科学。组织完成了16户监管企业和13户区直机关脱钩企业201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依据考核结果核定了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五是严格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对2007年以来企业国有资产损失情况进行了摸排梳理和审核确认,提出处理意见上报自治区政府。对宁夏担保集团2014年以来出现的代偿、逾期项目进行了核实,集体约谈领导班子,暂缓发放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限期化解风险。六是提升监事会监督效能。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以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行为为重点,不断强化监事会监督检查,及时揭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防范经营风险。截至目前,监事会提交各类报告150份,累计揭示各类风险及问题137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84条,内容涵盖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重大事项、高管履职等方面。严格落实监事会监督检查揭示问题整改办法,将揭示问题公示并建号督促整改,约谈了整改不力的14户企业负责人,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14个,整改率达83.2%,监事会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七是打造法治国资国企。会同自治区人大法工委、财经委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赴山东国资委和区内五市国资委开展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集团公司均单独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了专职法律顾问,重要决策、经济合同、规章制度三项法律审核率均达到95%以上,法治国资国企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五)创新工作机制,国有企业党建切实加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两学一做”实施方案,建立10大项35小项督导重点工作清单,确立了“12345”工作思路,认真开展“三查三树”专题讨论和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讲党课活动。截至目前,56户企业查找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问题810条,已完成整改630条。着力抓好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集中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和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已完成换届整改的党组织451个整改率89.1%,补缴党费3200万元。全面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国有企业失联党员找回率达99.3%。二是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在全国国资委系统率先推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将党建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考核等次评定挂钩,变党建工作“软”任务为“硬”指标。坚持“四同步四对接”,及时理顺调整脱钩企业和重组改革集团公司党组织关系,完成国电宁夏分公司等3户企业党组改设党委工作,进一步理顺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企改革发展中发挥作用。三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宁夏再担保集团2名高级管理人员,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优配强新成立的5家投资运营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19户企业领导班子及负责人进行了年度综合考核,对连续两年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3名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着力解决取薪不谋事、在职不担当、占位不进取的问题。四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坚持人才强企战略,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素质。争取人才专项资金50万元,分四批组织企业260余名经营管理人员赴浙江大学、重庆大学等知名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接受专题培训;举办和组织“国资国企大讲堂”“法治讲堂”12期,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1800余人次参加,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能力和水平。五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大对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先后给予150余人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宁夏环科院原院长聂惠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起到了强有力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们在国企改革、国资监管、国企党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经营形势依然严峻。虽然企业效益下滑得到了有效遏止,连续四个月实现了扭亏为盈,但企业普遍存在经营不稳定、盈利能力较弱等问题,稳增长压力依然很大。二是企业机制僵化活力不足。尚未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计划经济思维和行政化管理色彩浓厚,习惯于依靠政府及部门的扶持,研判市场、寻找市场、适应市场、抢占市场能力较弱,严重缺乏活力。三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缓慢。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搞活国有企业机制的关键,原则已经明确,但在具体问题上,比如资本、股比、法人治理、监管方式、人员管理等一些具体问题还需深入研究。四是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健全。部分企业董事会、党委、监事会、经理层的设置、职责定位和管理模式还不规范。外部董事选人面窄,人才缺乏,影响企业董事会决策作用的发挥。五是国资监管体制还不完善。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不分等问题依然存在,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转变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方式等还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三、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更是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见成效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5445”的工作目标任务,以加快重组、增强活力、提质增效为重点,持续深化国企改革,不断提高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力争监管企业全年实现利润增长10%以上,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以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达到103%左右。 (一)落实五项措施,着力激发企业活力。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已形成了新的发展格局,重组改革任务即将进入尾声,接下来要重点围绕优化配置资源、深化内部改革、引进嫁接改造,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和动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加快内部重组整合。各企业要立足发展定位,加快整合所属子分公司,大力压减法人单位数量,压缩管理层级,退出低效领域,聚焦良性业务,特别是重组改革后的宁夏建投等5家投资运营集团公司,管理层级要严格控制在三级以内。各投资运营集团公司要重点聚焦投资运营功能定位,投资集团公司以引领、撬动、助推、培育优势产业为主攻方向,运营集团公司以搭建平台、引进资本、膨胀规模为重点目标,放大国有资本功能,逐步实现投资、融资、运营、管理一体化,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质量。二是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各集团公司要严格落实并指导所属企业落实《深化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依法规范各类用工管理,实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所属企业的业绩考核,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用人和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三是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各企业要增强市场意识,紧紧抓住开拓市场这条生命线,加强市场研究,高度关注和跟踪、研究、分析市场变化,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适时调整营销策略,创新市场营销模式,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价值,巩固已有市场,开拓新的市场,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四是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各企业要健全管理提升工作机制,加强基础管理和管理创新,推动管理工作加快走向规范化、集约化。要把内部市场化运作与全面预算管理、全面对标管理、全员业绩考核、全面质量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经济增加值管理相结合,确保把企业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落实到位。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切实做到开源节流,向管理要效率、要效益。五是切实防范各类风险。高度重视资金链安全问题,加大应收账款和存货占压资金的清理力度。部分经营困难且资产负债率偏高的企业,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提前制定应对预案,防止发生信用风险。加强对重要合作伙伴生产经营情况和信用情况的监测,开展风险评估,防范诈骗事件,避免发生重大损失。 (二)突出四项重点,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要求,统一制度规范,完善基础管理,健全“两级授权、三层架构”监管体系。一是制定清单分类监管。依据出资人职责清单,制定监管履职清单和取消下放清单;依据重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各集团公司对其所属企业履行股东职责授权清单,明确权责和监管边界、监管重点。按照《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分类分层监管办法》,根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需要和主营业务,准确界定企业功能、动态划分企业类别,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分类监管。二是实施分类精准考核。充分发挥业绩考核在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做强做优做大区属企业中的引领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严格落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不断优化考核方式方法,按照区属国有企业营利类、功能类、公益类三种类型定位,对不同类型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及权重,对企业实施更加精准、科学、有效的分类考核。三是改进完善监事会制度。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以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行为为重点,不断强化监事会监督检查,及时揭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意见,提请自治区政府向15户区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指导集团公司探索建立子公司监事会制度,实现监事会监督全覆盖。四是加大违规责任追究。以管资本为主深化职能转变,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和职能,设立督查问责处,负责承担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深入核查、分类处置、整改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核实,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完整闭环。出台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办法,板起脸来,加大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推进四项任务,继续深化国企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改革政策目标和要求,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稳健的风格、更加扎实的工作,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一是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出台我区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改革范围、审批权限、政策支持等。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建筑、旅游、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农业开发等营利类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指导宁夏德坤实业集团公司等企业开展混改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支持二级及以下企业全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搞活企业机制,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对已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自治区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积极争取上市,向着增值、融资、规范三大目标努力迈进;已经上市的企业要主动出击,纳优汰劣,做大做强做出业绩做出品牌做出风采。二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和规范企业董事会、党委、监事会、经理层设置,重点完善新成立的投资运营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加大外部董事建设力度,选拔补充外部董事人才库,探索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制度,着力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探索推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制定《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方案》,选择2家集团公司开展试点,指导集团公司在二级和三级企业中分别选择2家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推行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逐步建立市场导向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加快“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按照《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指导制定移交费用测算标准,按照“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积极推进中央驻宁和自治区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达到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后,交由专业化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减负增效。四是实施事业单位办企业脱钩改革。结合自治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启动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采取整体剥离、兼并重组、改制退出、解散注销等方式,分类推进。脱钩后的企业将根据行业分布、产业分类、主营业务、发展方向、责任贡献等不同情况,整合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分类监管。 (四)围绕五个加强,夯实国企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增强政治警觉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组织对区属国有企业2016年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强化企业党委书记管党治党责任。深入贯彻《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完善并严格落实公司《章程》,使党组织地位在企业法定化,实现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三是着力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围绕改革重点任务,丰富党建工作载体,努力发挥企业党组织助推改革发展的作用。指导建投集团等6户新组建企业党委在整合所属企业的同时,同步调整理顺党组织关系,做到“四同步四对接”。督促未按期换届的党组织及时换届,健全换届请示报告、提醒、约谈等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原则,深化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企业专职党委副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能力素质,适应发展需求。四是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重点人才选育和企业人才培育工程,加大优秀年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引进培养力度,着力优化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结构。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科学制定培训规划,举办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等专题培训,分层分类进行研修,学习先进经验,提高企业高管经营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意识。五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大纪律审核工作力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党规的人和事,严肃查处发生在国有产权交易、企业改革重组、项目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里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腐败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区国资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国企高管要把对党忠诚落到实处,勇于做廉洁自律的标杆模范,深入推进“廉洁企业”建设,抓实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开展效能监察,减少国家损失,保障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宁夏国资委 2017年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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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