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及班子成员意见建议的函 | ||||||||||||||||
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自治区属国有企业: 按照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2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宁组通〔2022〕117号)要求,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拟于近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现向贵单位征求对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请于12月30日(星期五)前反馈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纸质件传真至0951-6180125,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至nxgzwbgs@126.com,联系人及电话:马贵军,6180665,15209606243)。 附件: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及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建议表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及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建议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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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