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4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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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收到149号建议协办任务后,我委及时组织企业就人大代表提出的“国有企业助力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化运营”等事宜进行调研论证。现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自治区国资委支持鼓励区属企业发挥产业优势,结合乡村振兴需求,积极参与投入乡村项目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宁夏农垦采取以村集体合作社养殖+监测户分红的运营模式实现联农带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监测户增收致富;宁夏建投投入30.61万元,为帮扶村安装亮化路灯、更换信息化设备,解决因办公设备引起的工作效率降低问题;宁夏电投投入帮扶资金62.6万元帮助帮扶村集体经济发展;国电投宁夏能源铝业投入206.3万元实施肉牛养殖、特色种植、香醋酿造等,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国能宁煤2023年启动新建的郝家桥镇村企联营智慧农业日光温室2024年建成投入使用,为泾灵南、北两个村村集体增加收入15万元,村民增收约70万元。中铝宁夏能源累计投入280万元,支持帮扶村推进项目建设。2025年1月,自治区国资委联合有关部门举办的六盘山特色农产品年货大集系列活动,累计销售特色农产品5617.75万元。其中,固原市六盘山特色产品和宁夏农垦牛羊肉、大宗农副产品销售额分别达3875.75万元、1742万元。5月,我委联合农业农村厅在北京举办“助力乡村振兴 共享宁夏味道”农产品展销会以及进国务院国资委机关等活动,组织12家宁夏优势特色企业参展,展出品类近200类,涵盖枸杞、葡萄酒、特色粮油、奶制品等多种宁夏特色农产品,搭建起了宁夏特色农产品与中央企业及市场需求精准对接的重要平台。 下一步, 我委将进一步支持鼓励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市场化原则,助力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化运营,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宁夏农业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国资委 2025年6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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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