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6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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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监管局: 现就边卡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动产融资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国资委高度重视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督促区属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提高我区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一是组织开展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往来账款管理,督促企业配合中小企业对持有国有企业的应付账款、出具的商票和供应链债务凭证等进行及时确权,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区属监管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及时还款约束,将应付账款控制和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成效纳入企业内部绩效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清欠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根据监管职能,深入推进国企深化改革提升行动,指导督促区属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带动民营企业共同发展的重要作用,为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自治区国资委 2024年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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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