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5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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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监管局: 现就马晓宏提出的 《关于以“强监管”防范“高风险”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国资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风险决策部署,指导区属监管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和系统观念,逐步健全完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研判科学、应对精准的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防控台帐,实施动态监测,持续关注重大债务、债券风险演变,促进区属监管企业债务逐步有序化解,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未发生重大债务风险。 二、国资委意见 国资委将持续发挥监管质效,指导区属监管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规范企业金融业务,积极防范风险。一是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监管。高效率抓实区属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监测,按月收集汇总分析企业经营运行情况,深入挖掘企业经营特点,存在问题,指导督促企业提高经营质效。二是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减亏治亏”专项行动和财务管理专项整治,指导企业建立严监管、强约束的内控体系。三是以推动区属监管企业建立以资金集中和信息集中为重点,对企业资金等金融资源进行实时监控和统筹调度的司库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精益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
自治区国资委 2024年6月 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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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