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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33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现就罗海波提案者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宁夏(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提案中提出“自治区国资委、宁煤集团等负责,积极对接有关国家部委,协调解决国能宁煤所属石炭井矿区资产处置事宜。”的意见,由于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小镇原有的基础设施、空置房产等资产权属归国能宁煤、盐业集团、电信公司等国有企业及私人所有,涉及政府、央企、国企、军产、民企及私人等多方,权属复杂,整合难度大,此外国有资产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管理,自治区国资委仅对部门区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央企和市县级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等无权干涉。因此,建议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大武口区政府协调石嘴山市政府与国能宁煤、盐业集团、电信公司、民营企业等相关方深入沟通协商,依法依规采取市场化方式妥善解决影视小镇原有资产权属问题;二是大武口区政府可将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行业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与石炭井闲置资产处置有效衔接,由石嘴山政府出面协商引导相关方算清帐、科学评估残值、配合地方处置移交资产;三是由大武口区政府组织专业人士研究相关法规政策,有效利用工商产权有效期规定等,由石嘴山政府出面协商引导相关方转让剩余权益。

二、关于提案中提出“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地企合作机制或采取长期租赁、资产入股或折旧回购等方式,妥善解决企业资产闲置、管理及开发利用等问题,推动合作开发、共建共享,尽快扭转核心资源难以统筹规划使用的困境,为石炭井工业文旅影视发展提供先决条件。”的意见,建议一是大武口区政府及石嘴山市政府抢抓“国资国企地市行”“黄河流域企业家座谈会”等平台机遇,主动加强同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合作发展,并积极协调对接国能宁煤集团、盐业集团、电信公司等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与之共同研究《全区开展推进解决公共资源闲置问题工作方案》(宁财(资)发〔2022〕411号)、《全区国有企业低效无效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宁国资发〔2022 〕54号)等相关政策,拓展石炭井闲置资产盘活方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二是我委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国能宁煤支持建设工业文旅影视小镇。

  

  

  

                      自治区国资委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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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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