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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现就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完事金融服务促进涉农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我区融资担保行业支小支农的引导作用凸显

自治区国资委坚持深入贯彻中央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重要任务,切实发挥“增信、分险、规范、引领”职能,坚持支小支农支新主业不动摇,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不断拓宽业务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提高专项补贴资金及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引导区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支小支农主业、扩大融资担保覆盖面以及降费让利方面效果明显。

近年来,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部分担保企业认真履行职责和使命,坚持支小支农支新主业不动摇,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不断拓宽业务广度和深度,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能力凸显,担保业务步入快车道。在疫情严峻挑战的背景下,为支持全区企业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贡献了融资担保力量。累计获得国担基金205亿元授信,累计向国担基金报备再担保业务158.65亿元,累计服务客户72654户,其中小微及“三农”业务占比95%。再担保机构已累计对体系内11家融资担保机构的30笔代偿业务给予代偿补偿,支付代偿补偿资金1730.37万元,目前尚有1900万元代偿补偿业务正在上报中,再担保风险分担作用日益凸显。

二、我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现状

1.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配套机制。2018年按照国担基金整改要求,我区全面修订了融资担保行业配套制度,针对融资担保行业特点建立代偿分担、损失补偿、保费补贴、资本金补充机制,在全国属于配套机制较为完善的省区。

2.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支小支农主业较为迅速。自2019年国办6号文明确要求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支小支农主业以来,得益于我区政府性融担机构成立时间较短,大多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能够迅速调整业务方向,普惠业务扩面增量效果较为明显。

3.降费让利效果较为明显。区内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由2019年前的2.4%左右降低至2021年末的0.76%,平均担保费率西北五省最低。

三、我区融资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

1.行业的根本性问题没有解决,融资担保业务发展对财政的依赖性强。融资担保行业政策性低费率与客户群体的高风险矛盾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一是目前通过财政补贴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担保机构收入不足的问题,保障了担保机构的日常经营性支出,但是有限的财政补贴还远不能覆盖业务风险,而且担保业务补贴的上限设置必然会导致融担机构出现业务瓶颈。二是目前的风险分担设定的代偿率上限是4%,只有代偿率4%以内的再担保报备业务才能获得国担基金和再担保的代偿分担。但是传统业务模式下融资担保机构很难将代偿控制在4%以内,经济下行期间难度更大。上述行业缺陷导致了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放大倍数一直较低。

2.国家配套政策不完善。一是税收政策不合理。融担机构正是因为准公共性特征才享受财政补贴,但是一边补一边直接缴纳25%的所得税。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要求主营业务收入要占到总收入的70%,但是不断要求担保机构降费,导致担保机构主要依赖财政补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断下降,几乎无法达到这个标准,政策制定相互冲突。二是缺少坏账核销的政策和损失补偿来源。虽然允许融担机构参照金融机构坏账核销办法执行,但是同时又受国有资产坏账核销管理的制约,不能及时核销坏账,包袱沉重。另外,融担机构自身的盈利能力也不具备覆盖坏账的能力。三是形成的不良资产处置周期长,变现难度大。

3.融担机构可利用的工具缺失。2019年国办6号文规定融担机构不许投资非融资担保机构,导致融资担保机构不能通过设立供应链公司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不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不能通过设立小贷、助贷、拍卖、典当等配合开展业务,从而提高收益,化解处置风险。

4.受限于财政配套,融资担保规模遇到瓶颈。与国担基金合作后,区内政策性融担机构回归支小支农业务效果较好,支小支农业务规模增长较快,每年用于补贴的预算基本满额使用,如果不能增加补贴规模,将影响融担机构拓展业务的能力。同时,随着与国担基金合作的风险分担再担保业务规模增加,预计原9000万元代偿补偿资金池可能达到70%(6300万元)的熔断点,也需要建立持续补充机制。

5.体系松散,整体作用发挥受限。我区没有形成自上而下具有股权纽带的紧密型担保体系,融担机构各自为战,内控管理水平差距较大,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缺乏区域业务发展规划,与银行谈判能力弱,行业整体作用发挥较差。

6.信息化水平较低。目前区内大部分融资担保机构基本处于“手工作业”的阶段,一是难以及时准确完成每月向人民银行、国担基金、工信部、金融局、再担保集团等机构进行数据信息报送;二是与银行的线上业务对接困难;三是内部的流程化控制水平低下,不利于系统性风险防控。但是由于信息化建设投入较大,后续管理需要资金及专业人员的持续投入,对于单个融资担保机构而言难度较大。

四、我委意见

为进一步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破解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聚焦不够、担保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等问题,推动融资担保行业转型升级,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1.建议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尽快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银担合作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争取国担基金股权投资,形成由股权为纽带的“紧密型”融资担保体系,更好地发挥融资担保“稳定器”、“放大器”、“助推器”功能。

2.提请自治区财政厅扩大财政补贴及补偿力度,确保担保业务增长。对响应国家稳经济稳大盘号召、扶持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措施落到实处的融资担保机构,在财政补贴上限给予突破,为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扩大服务小微、“三农”业务覆盖面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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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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