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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农垦社会职能移交遗留问题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宁国资函〔2022〕26

〔B〕

〔公开〕

关于解决农垦社会职能移交遗留问题

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现就马少梅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垦社会职能移交遗留问题的建设》,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在贵厅大力协调推动下,宁夏农垦集团各农场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加快剩余移交土地分割办证进度,整体完成率达到40%,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部分农场庄点土地使用证宗地图与移交土地勘测定界坐标、面积、数据不符,个别地块落宗后有占耕地情况,导致办证工作无法正常推进。建议贵厅协调农场属地自然资源部门与宁夏农垦集团进一步协商,本着先易后难、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原则,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现状进行办证。自治区国资委将积极督促宁夏农垦集团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自治区国资委........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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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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