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调解决宁夏农垦巴浪湖农场社会职能移交的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宁国资函〔2022〕27号 〔B〕 〔公开〕
关于协调解决宁夏农垦巴浪湖农场社会 职能移交的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吴忠市人民政府: 现就马少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宁夏农垦巴浪湖农场社会职能移交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在贵市的大力推动下,利通区政府积极对接宁夏农垦集团,协调解决巴浪湖农场社会职能移交问题,目前移交土地变更登记办证工作正在推进,但巴浪湖小镇职工安置区项目“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尚未开展。请贵市协调利通区政府尽快明确巴浪湖小镇职工安置区项目“三供一业”接受主体,加快工作进度,开展移交接收工作。自治区国资委将积极督促宁夏农垦集团配合利通区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自治区国资委........ 2022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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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