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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企业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建立政府与法院联动机制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宁国资函〔202217

A

〔公开〕

推进企业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建立政府与

法院联动机制创新优化资源配置

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就刘建国代表提出的《积极推进企业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建立政府与法院联动机制创新优化资源配置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2020年8月,自治区发改委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破产统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宁发改经财〔2020〕417号)。自治区国资委结合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僵尸企业”摸底排查、识别认定、处置出清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僵尸企业”处置中的困难和问题,与自治区财政、法院等相关部门积极对接,督促指导企业按照“五个一批”的处置方式积极稳妥开展处置工作。注销合并一批。对债务已消解的“空壳企业”和无任何有价值资产的关停企业,采用工商注销和内部吸收合并的方式完成消壳。兼并重组一批。对现有资产和资源仍有一定价值,存在进行资源和资产整合提升企业经营效益的企业,采取区属企业间股权划转、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激活。托管经营一批。对有技术、产品和市场,但由于经管管理不善造成企业连年亏损的,将经营管理权委托给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承担相应经营管理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有偿经营,实现企业脱困发展。扶持发展一批。对因突发性问题而陷入因境,但资产质量较好、市场前景明朗的企业,采取必要的扶持措施,帮助企业重新焕发活力,以发展实现自我脱困。破产清算一批。对完全失去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活力,生产停顿、亏损严重、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在充分评估风险和成本的基础上,采取依法破产的方式予以出清。

截至目前,24户“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已完成,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在西北片区“僵尸企业”会议及国家发改委赴宁夏调研组的肯定。




        自治区国资委..........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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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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