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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25-02-27
来源 企业改革与规划发展处 解读单位 自治区国资委
《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自治区国资委印发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区属国资国企发展实际,起草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建立完善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支撑保障体系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宁夏产业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坚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分类施策,以自治区“六大产业集群”为重点,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力争到2029年,新增不少于20户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全口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自治区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2%。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大力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培育发展和壮大战新产业、积极谋划和布局未来产业三个方面。

一是大力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制造业数字赋能升级;加速生产服务业数字化创新提升;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二是大力培育发展和壮大战新产业。加快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环保等领域战新产业发展;加快推动发展新材料产业;加快推动发展数字产业;加快推动农业领域战新产业发展。

三是积极谋划和布局未来产业。前瞻谋划未来产业;推动产品创新升级;开拓丰富应用场景。

第三部分:建立完善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支撑保障体系。包括强化组织推动、强化科技支撑、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激励措施四个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规划引领;加大风险防控。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水平。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股权合作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政策激励新质生产力发展;财政政策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

四是强化激励措施。做强做大创新主体;培育壮大人才队伍;加强考核激励引导。


1、《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图解

2、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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