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4-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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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企业改革与规划发展处 | 解读单位 | 自治区国资委 |
《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近日,自治区国资委印发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全区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1〕8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9〕51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国资委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6章26条。包括: 第一章总则,阐述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授权定义、授权原则。 第二章授权基本范围,包含授权对象范围、授权条件、授权事项负面清单、授权额度要求。 第三章授权基本程序,包含授权形式、制定授权决策方案、行权要求、执行要求、回避要求、重大调整。 第四章监督与变更,包含强化监督管理、变更条件、终止收回、变更方案。 第五章责任,包含授权管理的主体责任、授权主体追责、授权对象责任、授权对象追责、授权管理的服务支撑。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规定衔接、解释责任、生效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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