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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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自治区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 解读单位 | 自治区国资委 |
《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近日,自治区国资委印发《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旨在加强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提升法律纠纷化解处置水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企业合法权益。 一、制定背景 2023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印发了《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43号),对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上半年,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我委监管企业存在涉诉案件高发频发、涉案金额大等问题。为有效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严控增量,化解存量,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提升法律纠纷化解处置水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企业合法权益,我委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办法》共7章42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适用范围、相关定义、管理原则及自治区国资委职责等。第二章“组织职责”,分别明确了第一责任人、总法律顾问、法务管理部门、业务和职能部门在案件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第三章“管理机制”,对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案件管理工作机制进行了全面规定,强调在做好案件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理的同时,特别突出了“以案促管”的指导思想。第四章“重大案件管理”,明确了重大案件标准、案件报备、处理应对、结案报告等要求,特别规定自治区属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重大案件,鼓励双方协商解决。第五章“中介机构管理”,对选聘管理、指导监督、动态评价、风险代理等作出明确规定。第六章“奖惩”,明确了激励机制、追责问责,以及自治区国资委的监督职责等。第七章“附则”,明确了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等其他事项。 《办法》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突出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从风险防范、案件应对,到类案预警、管理提升,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纠纷化解、事后以案促管”的完整链条。二是重大案件的报告从严执行。通过重大案件报告的方式,指导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提升合规管理和依法维权能力。另外,要求行政处罚案件也必须向国资委报告,督促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要依法经营,作出表率。
1.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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