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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20-04-03
来源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解读单位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自治区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作以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自治区国资委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在区属国有企业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年”活动。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财会20087号)、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依规管理、合法监督为重点,通过完善内控体系框架、管控风险、建立制度、强化执行、严肃监督,一年建立健全、两年优化达标、三年巩固提高,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规范、建长效”的管控目标,形成内控有制度、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风险有监测、工作有评价、责任有追究的“六有”内控机制,切实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推进企业规范运行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部分,包括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依规管理、合法监督为重点,形成内控有制度、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风险有监测、工作有评价、责任有追究的“六有”内控机制总体上实现一年建立健全、两年优化达标、三年巩固高效的目标。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一是全面性原则。内控体系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二是重要性原则。内控体系应当在全面管控的基础上,加强重点领域日常管控,聚焦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主要环节和高风险领域。三是制衡性原则。内控体系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四是适应性原则。各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应当贴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五是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建设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在实行内部控制形成的成本和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效益之间要保持适当的比例。六是有效性原则。要将有效性作为各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的最终落脚点。

第三部分: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夯实管理基础。主要包括优化内控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督评价体系,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四全”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强化内控体系执行,提高管控效能。主要包括加强重点领域日常管控、加强重要岗位授权管理和权力制衡、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加大企业监督评价力度,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主要包括全面实施企业自评、加强集团监督评价、充分运用监督评价结果。四是加强出资人监督,全面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主要包括建立出资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强化整改落实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五是加强信息化管控,强化内控体系管控效率。主要是提升内控体系信息化水平。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各企业主要领导人员是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覆盖各业务领域、部门、岗位,涵盖各级子公司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二是精心组织实施。企业应明确专门职能部门或机构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职责落实各业务部门内控体系有效运行责任三是稳步有序推进。各企业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

(联系人:金绍宁,6180556)

1.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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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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