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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19-05-23
来源 自治区国资委 解读单位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夏十条新政鼓励企业挂牌上市 最高奖励1000万元

5月9号,自治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通过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据了解,宁夏企业上市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明确企业上市目标、优化企业上市布局、实现企业上市分段奖励、加强财政金融互动等十条举措。提出,通过5年时间,力争全区境内外各类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6家左右,实现上市公司数量倍增。

《若干措施》明确,要坚持境内外上市并举,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技版等市场并重。


▲对在境内外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自治区政府分阶段奖励1000万元。

▲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再奖励50万元。

●对辅导企业成功上市的中介机构,每家奖励50万元;

●对辅导企业实现“新三板”挂牌的中介机构每家奖励10万元。

■每上市成功一家,增加企业所在地政府专项转移支付500万元。


同时《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力度,按年度制定国有企业股改挂牌上市目标,争取到2023年,我区新增1家到2家国有上市公司。

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加强财政金融互动,进一步优化企业上市政务服务环境。(产权收益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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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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