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宁夏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人选的批复 |
宁国资函﹝2020﹞42号
宁夏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集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推荐人选的请示》收悉。依照职工董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马晓明、刘玉龙为宁夏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人选,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自治区国资委 2020年10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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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