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开展第三轮巡察工作 |
按照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部署安排,4月15日国资委党委3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宁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宁夏农垦酒业公司、宁夏环保集团公司,标志着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各巡察组及时召开巡察见面沟通会和进驻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对扎实开展本轮巡察提出具体要求。 巡察组指出,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抓手。被巡察企业党委要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的试金石,是检验“两个维护”实不实的重要标尺,是对国有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的重要检验,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传导下去、一贯到底,以有力政治巡察促进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被巡察企业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监督,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做好“同题共答”,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此次巡察任务。 此次巡察,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准确把握巡察监督工作重点,深入了解被巡察企业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国资委及企业党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向基层延伸情况,以及聚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着力查找和推动解决存在的政治偏差和突出问题,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巡察工作开展前,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印发了巡察工作方案,并针对此次巡察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为巡察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质成效。(监督稽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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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