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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四项举措”规范监管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为维护劳务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劳动关系,自治区国资委按照关于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相关要求,不断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切实发挥劳务派遣用工促进国企转型升级调节补充作用,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一是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安排部署。推动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与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多措并举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树立“国企项目绝不能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鲜明导向,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指引,细化制度方案,用实招硬招扎实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企业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对照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突出问题,针对性制定具体整治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二是压实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和工资支付等制度规定,妥善处置建设资金不到位、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工程结算纠纷等问题,积极化解欠薪风险隐患。近年来,区属国有企业农民工年平均用工量达15万余人,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宁夏农垦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创新建立“五级审核”“六级管理”模式。

三是严格奖惩,加强督导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座谈了解等方式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督导,要求企业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严格落实《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对企业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以及因侵害劳动者权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挂钩,以考核促进农民工工资规范管理。企业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权属企业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严格考核问责。宁夏国运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内容在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结算条款中予以完善明确,对拖欠问题失信主体严格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夯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基础。

    四是强化宣教,全力维护农民工权益。结合普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群、横幅、宣传片、会议学习或培训解读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规定的宣传贯彻及培训。宁夏建投组织各施工单位举办各种建筑施工作业技能培训班,经考试合格颁发相应上岗证书,不断增强农民工就业能力,并同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畅通信息沟通反馈渠道。(考核分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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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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