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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基本完成

为有效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区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安排部署,2021年起,由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牵头,对28个区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140户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五市参照自治区方案同步实施改革。经过各有关部门、涉改企业一年多共同努力,目前全区工商类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率达99%,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贯彻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精神,全面领会、准确理解和把握改革要求,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核心和方向,自我加压,采取脱钩划转、维持现行管理体制、市场化处置三种方式,根据主办单位实际情况和所办企业性质一企一策、分类处理,部分特殊企业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与行使公共职能或发展公共事业无关的企业实行全部脱钩划转,“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实施市场化处置。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与有关单位组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工作要求、改革纪律等,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并印发通知,召开电视电话会、推进会、对接会,组织涉改单位做好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根据改革进度,向工作进度滞后单位发督办函,督促各单位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稳步推进改革。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多次主动到涉改单位和接收企业召开工作会议,进行政策指导,做好服务工作。根据改革推进的阶段性特点,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涉改单位在集中统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全力推动改革任务逐项破局、逐户落地。

四是深化重组整合,壮大企业实力。采取关联产业整合,先移交管理权,清产核资后再并表入账的方式,对脱钩后的企业根据资产状况、发展前景、市场预判、人才队伍和全区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等情况进行资产和资本的优化重组,进入产业龙头集团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宁夏国运整合自治区水利厅18户脱钩移交企业组建了宁夏水发集团,宁夏建投整合所属岩土工程公司及6户自治区地质局脱钩移交企业组建了宁夏地质工程集团公司,整合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脱钩移交的3户企业组建了宁夏粮食集团,既有效壮大了企业规模实力,又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企业改革与规划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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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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