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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严格规范区属国企金融业务助力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国资委针对部分区属国有企业在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产融结合深度不够、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资本结构有待优化等问题,坚持按照审慎稳健、规范有序思路,严格规范金融业务发展,着力防范化解金融业务潜在风险,为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主业实业、更好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坚持以融促产。指导有关区属企业着眼更好发展主业实业,合理有效利用专业金融服务,科学制定产融结合发展规划,通过将金融业务内部化,强化资金集中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交易成本和融资费用,在为主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的同时,充分发挥金融杠杆带动性强、效率高的优势,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流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同时积极为企业创新发展和新兴产业搭建投融资平台,为促进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坚持因企施策。探索开展分类管理,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允许并鼓励开展多种金融业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业务发展基础较好、产融结合效果明显的企业,引导其金融业务更好地服务主业;对金融业务效益不佳、产融结合效果不突出的,加快推动金融资源优化整合;对主业整体亏损、资产负债率较高、现有金融业务风险较大或服务主业作用不明显的企业,严禁新增金融业务投资。

    三是严控金融业务风险。坚持问题导向,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排查机制,切实摸清金融业务各领域、各环节风险底数,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全面加强委托贷款、内保外贷等高风险业务管控,严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贸易业务,建立金融与产业之间的风险隔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目前,国资委监管7家国有企业共控股金融企业22户、参股33户。截至2020年底,控股金融子企业资产总额106.6亿元、营业收入2.9亿元、利润总额1.07亿元、净利润7553万元,分别占本级监管企业比重的5.11%、1.34%、12.20%、19.55%,参股金融企业营业收入97.9亿元、利润总额15.8亿元、净利润14.1亿元,金融业务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功能日渐凸显。其中,宁夏国运运用金融债券工具,全力保障银西高铁如期开通运营,使我区全面融入国家高铁网,经济发展迈入“高铁时代”;宁夏国投通过投贷联动,增撬动社会资本74亿元,从支持农产品龙头企业发展到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银川都市圈建设,全面布局我区九大重点产业,持续发力“引金入宁”“吸金纳银”,扶持近50家龙头企业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产权收益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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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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