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外部董事依法规范履职 |
今年以来,自治区国资委以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为重点,修订完善外部董事管理制度,积极发挥外部董事专业特长和作用,切实提高企业董事会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 一、修订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明确岗位职责定位、突出多维度分类评价、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人员履职保障等5个方面修订完善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为引导督促外部董事积极履职尽责、发挥自身作用规划了路径、提供了制度依循。 二、督促外部董事依法决策。加强出资人对外部董事日常履职评价,列席7户监管企业董事会会议16次,有效督促外部董事审议议题准备充分和决策意见客观公正,促进企业从更广阔视角、更多维思路研究剖析决策事项,提高了企业董事会依法决策质量。 三、加强外部董事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外部董事列席自治区国有企业上半年经营形势分析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国资国企工作动态;组织外部董事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专题辅导和“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政策法规培训班”学习培训,帮助外部董事准确把握国资国企改革方向和出资人要求,不断提升岗位履职能力。 四、组织外部董事工作交流。召开外部董事年度工作会议,集中学习《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等规范性文件8份,随机确定10余名外部董事进行现场述职和履职交流,听取收集外部董事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部董事管理奠定了重要基础。 五、完成外部董事考核评价。采取履职评价、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多维度测评等方式,重点对28名外部董事年度履职尽责、勤勉程度、工作实绩、廉洁从业等4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综合确定评价等次,有效发挥了考核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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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