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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市场化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机制,实现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增强中央企业活力,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中央企业深化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配套的市场化劳动用工分配管理体系,构建形成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用工结构更加优化,人员配置更加高效,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健全,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企业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为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提供保障。
    《意见》指出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深化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一强化任职条件和考核评价,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完善以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为核心的管理人员职级体系;健全以综合考核评价为基础的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机制;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二加强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实现员工能进能出。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确保用工管理依法合规;构建员工正常流动机制。三推进收入分配市场化改革,实现收入能增能减。加强工资总额能增能减机制建设,切实做到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紧密挂钩;推进与效益紧密挂钩的内部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全员绩效考核,根据劳动力市场价位、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岗位价值评估和员工个人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员工薪酬,同时要与企业效益、个人绩效紧密挂钩;规范员工福利保障制度,严格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四统筹规划,积极稳妥推进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切实推进改革;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分阶段目标任务;稳步推进改革,确保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考核分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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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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