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推荐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人选公示 |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了2个集体、5名同志为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人选。现公示如下: (一)模范集体(2个) 1.宁夏建投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2.宁夏阳光出版社有限公司 (二)模范个人(5名) 1.王小凤,女,回族,中共党员,1988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宁夏农垦酒业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 2.马成伏,男,回族,中共党员,1981年2月出生,专科学历,现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羊场湾煤矿综掘二队队长。 3.安弟,男,汉族,中共党员,1991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国网永宁县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4.夏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宁夏农垦贺兰山农牧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5.何志明,男,回族,中共党员,197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黄河出版传媒集团宁夏人民出版社社长、总编辑。 以上集体和个人人选的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至7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需要举报,可打电话或来信来访。举报电话:0951-6180094,6180178;来信来访:自治区国资委党群工作部(银川市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709室)。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将组织对举报的问题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即取消被举报人的候选人资格。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 2023年6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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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