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属国有企业2022年度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宁妇通〔2022〕4号)要求,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拟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2022年度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拟推荐对象(1名) 马丽娟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柳煤矿机电二队电焊工、主 提升机司机 二、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拟推荐对象(6名) 1.王海琳 宁夏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副部长 2.杨巧娣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党群办公室主任 3.张 楠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主管 4.苏璇毓 黄河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职员 5.刘 芳 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专家) 6.魏 艳 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拟推荐对象(3个) 1.宁夏农垦贺兰山奶业有限公司平吉堡奶牛三场奶厅组 2.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销售服务部业务四部 3.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青铜峡分公司仓储配送中心成品验收班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日至4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拟推荐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举报。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国资委党群工作部。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来信请寄:自治区国资委党群工作部(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路65号投资大厦1710室 邮编:750001)。 举报电话:0951-6180278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将取消其推荐表彰资格。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 2022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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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1日 |